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可填一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发布,细则四月七日公布

本报讯(记者 陆梓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昨公布,政策与2023年保持总体一致,体现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将于4月7日公布。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本市继续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仍由家长实名账号登录,届时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4月13日—14日,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将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并将通过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时间和具体安排。“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收取任何学生简历等材料,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