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寿林

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巡视员杨国月受贿案一审,日前公开宣判。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国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经审理查明,杨国月曾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6.98万余元。

记者注意到,2022年11月,杨国月官宣被查,去年4月被双开。

被控受贿1286万余元

据山东高法,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原巡视员杨国月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国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杨国月利用担任农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青岛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农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总经理、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业务承揽、产品销售、人事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6.98万余元。

菏泽中院认为,被告人杨国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杨国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缴纳罚金,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2022年11月披露,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菏泽市监委监察调查。

靠信贷吃信贷,靠安保吃安保

杨国月被查的具体事由在2023年4月获披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此时通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菏泽市监委联合对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国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追求名利,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一边假意退钱一边暗地收钱,沉溺打球、洗浴、酒局、牌局,主动寻租并甘于被“围猎”,靠信贷吃信贷,靠安保吃安保。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月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月政务开除处分;经山东省菏泽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3年9月14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杨国月受贿一案。

此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国月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国月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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