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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