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因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存贷挂钩、为没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持票人办理贴现业务,被罚款240万元。同时,还有6名时任员工对上述事由负有责任,均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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