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玉敏 实习生 郭聪聪 北京报道

“金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金融必须创新,创新受法律规制。但是,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时候可能存在泥沙倶下、有关的边界并不明确的情况,金融企业的风险防控不力、违规开展业务都可能涉嫌犯罪。所以,在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发展过程中,提供刑法的支撑、明确惩罚的边界,对于推进金融行业的现代化进程非常重要。”4月20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金融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金融犯罪辩护高端研讨暨金融犯罪年度报告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在最新公布的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全年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万人,起诉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46人,起诉洗钱犯罪2971人。

“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一直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科技使资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高效率流动在行业之间。这种高效流动与金融业原有的精密数学模型相结合,提升了市场运行的效率,激发了新型业态,也使原本平稳的市场秩序出现一丝涟漪。”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认为,金融违规与金融犯罪仅一步之遥。如何实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法律服务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结合实务案例,对金融犯罪的代际特征及其治理问题做出精彩讲解。刘艳红教授认为,金融犯罪手段复杂、花样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比如人脸识别、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易、网络支付等,新型犯罪方式层出不穷,大大增加了金融犯罪的治理难度。金融领域的监管和治理部门较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都较为庞杂,而且金融犯罪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十分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地区之间的司法裁判标准有待统一。

因此,刘艳红教授呼吁严格金融犯罪入罪标准,准确依照犯罪构成要件定罪,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缓和金融领域过度犯罪化的总体态势。刘艳红教授还提到,在打击金融犯罪的司法实务中也存在裁判矛盾化与金融犯罪化的问题。如相似的金融犯罪案件,A案可能在一地法院判定构成洗钱罪犯罪,相似的B案在法院却认定构成其他的金融犯罪,这样就导致金融犯罪治理在刑法的适用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谓“金融犯罪化”是在金融犯罪构成要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却依旧被认定为了金融犯罪。

证券、私募基金犯罪高发

在“注册制改革”之下,证券市场对相关的违规和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2023年证券类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案件数量均有上涨。

根据证监会官网公布的数据,中国证监系统2023年全年共办理案件717件,其中重大案件186件。全年作出处罚决定539项,罚没款金额63.89亿元,市场禁入103人次。

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撰写的2023年《金融领域犯罪年度报告》(紫皮书)显示,2023年有346人以证券类犯罪被起诉,同比上升9.2%。北京紫华律事务所刑事合规部主任常笑表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于信息披露行为不合法合规,存在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以及虚假申报交易等。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基金刑事业务部主任杨思凡律师认为,私募基金行业,呈现“激浊扬清”之势。2023年全年私募基金各类型管理人登记通过数量合计498家,较2022年的1280家减少61%;基金备案通过数量23987只,较2022年的34348减少30.1%。这一变化反映出2023年私募基金准入门槛趋于严苛。

据中基协统计,2023年共2537家私募完成注销,创年注销数量新高。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被中基协注销的私募机构数量分别为90家、516家、608家、593家和843家。

2023年《金融领域犯罪年度报告》也显示,2023年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4份涉基金刑事裁判文书中,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类犯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16份,占比67%,集资诈骗罪1份,占比4%。这表明,非法集资类犯罪仍为当前涉基金刑事案件的高发领域。

2023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涉及3类私募基金行业典型犯罪:(1)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2)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3)在私募基金运营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利益。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证券刑事业务部主任周致力律师认为,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为具有“三多”特征,一是金融行为流程多,二是涉及多个行为主体,三是金融行为链条多时间长,这无疑加大了金融犯罪治理的客观难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谢杰副教授指出,证券市场相关犯罪多年来一直是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其中与资本市场监管与刑事法治保障有关的重要内容是,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前述报告认为,2024年基金领域将是“监管细化、行业扬清”的一年。以往募集环节高发的利用“伪私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数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此后,投资环节资金管理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引发的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多。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表示,基金犯罪,报告中主要是分析募集端的非法集资类犯罪和使用端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现在有关部门在考虑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激活。现在私募基金在使用端出现的违规情况非常多,如何进行刑事规制,也需采取一些治理的措施。

在银行类犯罪中,主要集中在存贷环节。通过公开检索,2023年银行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共35件,涉及55个罪名。其中,银行业务“贷”这一环节发生犯罪概率最高,累计涉及27个罪名,占比49.10%;银行务“存”这一环节,涉及3个罪名,占比5.45%;涉及银行职务占比67%,犯罪累计罪名25个,占比45.45%。

金融犯罪高智化、科技化趋势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指出:“金融犯罪领域中简单的、传统的暴力犯罪越来越少,而高智商、高智力的犯罪越来越多,金融犯罪的专业壁垒给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公、检、司法机关都带来强烈的挑战。”

金融从业人员本属高智商群体,如在2023年《金融领域犯罪年度报告》中就对2023年公开案例中银行从业犯罪人员的学历进行统计得出,41名被告人中有学历记录的被告人29人中有23人为大学学历,占比79.3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认为,在犯罪学的角度来看,高智商人员、懂法人员更容易抱有侥幸心理从事犯罪活动。金融犯罪人员呈高智化发展趋势,不仅为金融刑事案件的侦查带来了障碍、也为律师辩护带来了阻碍,这就要求控辩审三方人员不仅要掌握法律规定,更要了解金融知识,能否将金融与法律融合适用也逐渐成为了破解案情僵局的关键。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银行业务部主任陈莹律师表示,通过深入分析2023年案例,我们发现农村商业银行是银行工作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的高发区,整个占比是达到了42.85%,这背后主要是监管不足,还包括法规的执行不严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在银行业务当中贷款业务环节的犯罪概率是最高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在2023年仍然是高发的罪名。此外就是涉案人员主要是集中在负责贷款审批的行长层级,以及负责贷款准入的客户经理这两个关键的岗位,而且是以具备大学学历的中年人为主。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行政助理张百成律师表示,我们发现非法集资类诈骗有三个特点,一是涉案刑事不断升级,手法多样、迷惑性强,比如将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概念作为一种宣传噱头。二是量身定做投资项目,实施精准收割。三是最后的追赃定损难度特别大,是集资诈骗类、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痛点。

张百成律师认为目前整体的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犯罪手段因为科技革新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整个诈骗环节中,产业链条性特别明显,各个行业都有它自己的黑灰产业链。因此建议在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也加大对黑灰产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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