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乾时期,钱当然不缺,但它的流通主要是在上层进行的。在帝国独裁时期,一切财富的积累都离不开权力的支撑。普通人只能过着艰苦的生活,根本享受不到帝国经济发展的成果。结果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对立。所谓的盛世,不过是表面的,名义上的。

贫富对立的背后,是帝国常见的官员,腐败。它就像一个毒瘤,随意生长扩散,侵蚀着清王朝的肌体,让所谓的天朝王国日渐趋于崩溃。

极权独裁必然导致腐败。虽然朝廷不遗余力地打击腐败,但根本改变不了无官无贪的现实。康熙晚年,面对官场普遍的腐败,康熙无奈,已是无能为力,放任自流了。

康熙皇帝曾经说过这样两句话:

人当秀才时,负笈徒步,及登士版,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而行,岂得一一间其所以来耶。故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于细故也。

康熙的话其实道出了封建帝王面对全面官员,腐败的无奈。帝国管理需要人才,官员通过科举选拔,与文人共治天下。这些赶考进士的目的就是为了升官发财。于是,穷秀才中举,就成了举人老爷,举人中进士,就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科举入仕的背后,是权力地位和敛财能力的不断提升。

面对这样一个从娘胎里就有腐败基因的群体,康熙帝只能说:“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于细故也。”

乾隆年间的甘肃捐监冒赈案,十分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作全面腐败,无官不贪。

乾隆四十六年(1871年),甘肃发生叛乱,朝廷紧急从邻省调兵到甘肃平叛。军队动员起来,短时间内很难筹到粮草和军需。这时,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主动上书朝廷,声称愿意捐银四万两,充当军饷。

王廷赞精忠报国,捐钱助饷,当然是好事。但乾隆皇帝很纳闷,为什么甘肃布政使王廷赞那么有钱?于是,乾隆皇帝下令调查,一查就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出了一起震惊朝野的甘肃捐监冒赈案。

清初朝廷捐监甘肃,即士子捐粮可得国子监监生之名。捐赠的食物由政府储存,用于在灾难年救济灾民。甘肃的捐监一度被叫停。后来,一位名叫王亶望的官员担任甘肃的布政使。他以甘肃仓储不足为由,请求朝廷重开甘肃捐监。

王亶望是腐败和敛财的高手。他利用捐监重开的机会,指示县官改捐监直接收粮变成收钱,这就给多收多占留下了空间。

在腐败的道路上,王亶望不是孤军奋战,而是伙同他人,瓜分所有贪污的钱财。

王亶望升任浙江巡抚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巡抚。有了前任铺就的捐监冒赈之路,王廷赞亦步亦趋,继续整合,一起腐败。

前后七年,历经两任布政使,甘肃共捐监生二十七万余人,收取捐监银一千五百多万两。这笔巨款的大半归于捏造灾情、滥行冒销,被甘肃全省大小官员私分了。

这是一个集体作案,上至陕甘总督,下至甘肃省各州县衙役,所有大小官吏无不染指,所有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参与了分钱,没有一个是干净清白的。

如此严重的腐败,却没有人举报,朝廷的监察体系形同虚设。事件发生后,案发后,乾隆气得浑身发抖,连连大叫说:“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

按照清朝的法律,甘肃所有的官员都是有罪的,要砍头,掉脑袋。但如果所有的官和壳都是全新的,那么甘肃这么大的省级行政区谁来管?为此,乾隆皇帝不得不划出一个界限:两万两以上者斩首,一万两以下者再议。

即便如此,仍有太多官员被判死刑。乾隆无奈再次放宽标准:贪污两万两以上者,若以前考核得了嘉奖的,可免于死刑。

最后,甘肃冒赈案审结。前任布政使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处斩;后任布政使王廷赞绞首;负有监管责任的陕甘总督勒尔谨赐死。贪污数万两的巨犯处死者56人,免死发遣流放者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

这个案子是甘肃官场塌方式腐败,通省官员个个有罪。虽然最后只处理了113人,但是甘肃的行政事务瘫痪了一年,清朝的一个省居然到了无官可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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