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亢 泰安报道 通讯员 张梦晨

4月25日,记者从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泰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有调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业务中,新增加“月还款不变,自动缩短期限”业务,同时保留“期限不变,重新计算还款额”业务。借款人在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时,可自行选择还本方式并签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期限变更补充协议》。

以新增加的“月还款不变,自动缩短期限”业务举例来说:

1、苏先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还款为29.2万元,如果按每月还款1847元,变更前终止日期为2040年12月。通过办理新增加的“月还款不变,自动缩短期限”业务,提前还款10万元后,可将贷款期限缩短至2034年3月。

2、张先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还款为58.8万元,如果按每月还款2700元,剩余348期未还。通过办理新增加的“月还款不变,自动缩短期限”业务,提前还款3万元后,可缩短至319期未还期数。

记者了解到,没有“月还款不变,自动缩短期限”业务之前,以上两例就算提前还款,期限还是不变的。新增该项业务后,借款人提前还款,期限缩短后能降低还贷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家庭经济收入增加或有提前还贷意愿的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提前部分还款,月还款不变的情况下,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从而达到降低还贷成本、减轻经济负担的目的,对于资金充裕、有提前还款意愿的贷款职工而言,这将是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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