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商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主要就是为了回应当资本和技术成为人类工业文明阶段新增的生产要素时它所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问题。当我们进入数字文明、信息文明或者智能文明时代时,我们都有一个重要的共识,那就是数据成为了新的生产要素。不过,未来对人类新的文明所作出的法律回应,一定不会止步于对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回应上,而是会进入到数字孪生的空间中,例如,进入到今天人们所说的元宇宙等虚拟空间里去进行相应的调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