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一线4月3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