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大方县检察院

协同高效推进轻罪治理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轻微犯罪不断上升的形势,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源头管控,积极争取大方县委政法委支持,率先在毕节市成立由政法委统筹,公检法司共同参与的“大方县轻罪联合治理中心”,不断完善中心工作机制,协同高效开展认罪认罚、矛盾化解、法律宣传等系统治理工作,提升轻罪治理工作水平。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提前介入案件,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统一分流到“轻治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除外),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积极向大方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各政法单位,联合制定《快速办理机制》《认罪认罚机制》《不起诉+机制》等机制6个,通过固化措施解决轻罪治理中存在的难点、困点、问题,为轻罪治理提供可操作、易上手的案件办理“工作指引”。着眼轻罪治理主责主业,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选派5名干警常驻“轻治中心”,大方县人民法院成立专门办案组、县公安成立专门法制审核组,大方县司法局指派律师适时提供法律服务,迅速推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理质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间环节承前启后、沟通协调的作用,主动牵头对轻微刑事犯罪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总结各政法单位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中存在的定性争议、证据收集标准等问题,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凝聚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大方“轻治中心”成立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逮捕43件63人、审查起诉60件79人,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76%,75.33%的简单案件均由“轻治中心”办理,在“治罪”与“治理”并重上迈出新步伐。

(李凤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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