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绵阳日报

梓潼锦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年5月18日,梓潼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梓潼锦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商贸”)破产。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后,管理人制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4年4月9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5月7日,梓潼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725破2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锦诚商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梓潼锦诚商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锦诚商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4年5月20日前实施完毕,通过管理人账户向各债权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转款(由各债权人向本管理人提交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书面确认函)。

锦诚商贸可供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930,660.85元,其中担保债权享有的特定财产总额5,436,843.62元,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493,817.23元,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1,493,817.23元后,无可供分配财产。本案需清偿的职工债权为269,661.00元,可清偿0元,清偿比例为0%;需清偿的税收债权为379,690.02元,可清偿0元,清偿比例为0%;需清偿的普通债权为28,512,872.08元,可清偿0元,清偿比例为0%。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梓潼锦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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