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网

“检察蓝”问诊把脉护航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探访新时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海南样本”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龙检守望护企远航”企业合规品牌,荣获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在全国检察系统推介……

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大幅增加的实际,海南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自觉将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抓手,让一批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重获生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诉源治理的务实举措。2024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稳妥审慎办好每一起企业合规案件,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强化机制创新

“感谢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今后一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024年5月14日,面对记者采访,有2家涉案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感激不已。

原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通过有效合规整改,促使2家涉案企业验收合格,从不良征信名单中“摘帽”,并重新入围政府工程项目后备企业名单。

2024年3月26日至2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读书班上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深入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协同发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加强机制创新,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更好地合规守法经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利军表示。

2021年12月,省人民检察院主动会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8家单位在全国非试点地区率先建立省级层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审议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等文件。

2022年6月,省人民检察院又会同省司法厅等8家单位在全国非试点地区率先组建包括企业合规师、税务师、律师等100人的省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2023年5月,省高院加入省级层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作为省会城市检察机关,海口市检察院出台《海口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办案流程指引》,从适用范围、程序启动、结果运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等事项全方位对企业合规流程作出清晰精细界定。该流程指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工作动态转发,并入选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一个个暖企护企新举措,描绘出海南检察一幅幅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效果新图景。

提升办案质效

办理某央企下属公司滥伐林木案中,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企业开展生态修复,要求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制定整改计划,并引入第三方行政执法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监督评估,邀请人大代表对案件处理公开听证,在案件办结后定期跟踪回访,打造企业环保合法合规经营样本。

这得益于海口市检察机关注重分类施策,深入剖析涉案企业违法犯罪具体情形、发案成因,适用第三方评估机制办理案件,督促和帮助企业重新建立经营秩序实现良性发展。

在文昌市某公司、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办理过程中,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合规计划,推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运行,综合考虑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目前,公司在合规整改完成后,经营状况良好。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立足辖区企业数量更多、涉企案件更多、涉法涉诉需求更多的“三个更多”情势,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先行先试,深入探索,精心孕育出具有本土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利于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涛介绍,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将企业合规与“挂案”清理、诉讼监督相结合,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自2021年6月海南省检察机关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截至2024年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122件,在依法给予宽缓处置的同时,引导和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走规范健康发展之路。

争创企业合规改革的海南检察实践范例,服务保障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海南省三级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凝聚工作合力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伊始,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明确责任部门,摸清工作底数,统筹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

对于这一重大检察改革事项,海口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由政法委牵头召集各职能单位会商,搭建多方协作平台,凝聚工作合力。

随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为全市企业合规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引入自规、生态环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12家单位共同会签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第三方人员选任,建立并补充70人第三方专业人员库。

刘涛表示,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涉企合规改革与“四大检察”同步发力,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强化与行政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与第三方管委会办公室、公安、法院会商,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向侦查、审判环节延伸,凝聚工作合力,从源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尤其是,2023年8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首次法检联席会议,原则性通过《关于强化沟通协作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全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由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法院刑事审判阶段延伸。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经验做法,入选2022年海南省“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首批先进典型案例。

2024年5月10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提出,着力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更加专业化检察履职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邱利军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市场主体“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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