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120万元:1.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2.三户联保贷款管理严重失职;3.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4.贷款管理严重失职。

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的魏青、时任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万胜、时任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的万小斌、时任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的胡意成、时任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客户经理的陶俊峰均被警告,时任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的周久红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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