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我市发布

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

本报讯(记者 谢荣 通讯员 陈效)5月17日,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泰州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指导全市重点园区做好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区域评估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以优化服务为目标,变项目落地后的“单个项目评价”为落地前的“整体区域评估”,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评估工作统一组织实施,提前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供该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

我市自2019年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以来,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已累计完成评估事项53个,已有309个项目(企业)运用区域评估成果,提高了行政审批速度,减少了企业评估成本,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下转02版)

我市发布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

(上接01版)其中,《泰兴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案例》和《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案例》,分别于2022年、2023年获评省区域评估改革第一批、第二批实践案例向全省推广。

“在大量实践基础上,我市又专门推出《应用指南》。”市商务局局长耿晓利说,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操作流程,明确区域评估技术指标,更加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最大化,从而推动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

详细来看,这一《应用指南》主要涵盖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文物资源、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九方面内容,对区域评估项目的适用范围、应用方式、应用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节约企业投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例如某企业在园区投资项目,拿地前要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以前企业需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缴纳1万多元单宗土地评估费。如今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完成后,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单宗土地评估,办结时间也由原先1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使得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双双降低。

目前,我市已将区域评估推广至全市各重点园区。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及时做好经验总结,积极推广典型做法,继续提高宣传力度,确保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更好地惠企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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