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绵阳日报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一季度工业良好开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绵经信综合〔2024〕167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绵府办函〔2023〕3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2024年一季度工业良好开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一季度增长快、拉动明显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完成投资贡献明显的新开工及在建重点项目,以及一季度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的工业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在我市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

(四)除升规入统奖励外,每户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三、支持类别和条件(一)稳增长激励

一季度产值较去年同期增加3000万元(含)以上、产值增速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平均水平、开票收入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产值增量贡献情况,给予单户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春节加班补助

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2月17日)保持连续稳定生产,日均用电量达到2024年一季度企业日均用电量70%(含)以上,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春节期间支付加班工资情况,给予每户最高30万元补贴。

(三)项目投资补助

1.对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2024年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超30%(含)的重点工业项目,按超额完成部分的1‰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2024年一季度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统计的工业项目,根据其产值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

对2023年12月-2024年2月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加大生产活动,其新增银行贷款在2024年一季度支付利息不低于15万元(含),且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其新增贷款在一季度支付利息总额30%的一次性补贴,单户企业补贴资金最高30万元。

(五)升规入统奖励

对一季度月度入库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70%),企业无需申报,以市统计局反馈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本指南支持的类别和条件,认真组织、核实、遴选项目,出具正式文件上报市经信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

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重复性负主体责任(企业作出申报真实性声明)。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况采取责令整改、收回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违纪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经信局相关科室。

(四)上报所需的资料和附件,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

纸质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封面使用白色条纹纸,内以粉色纸做隔页,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稳增长激励和春节加班补助申报综合科:任为0816-2242535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申报

技改投资科:王月利0816-2243009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申报

财金协调科:何予迪0816-2239610升规入统奖励

企业科:张健伟0816-2232257六、监督举报方式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16-2225783

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0816-2928907

附件:1.2024年一季度工业良好开局专项资金申报资料清单

2.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承诺书

3.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

4.2024年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资金申请表5.企业新增贷款2024年一季度利息明细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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