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蓝蓝天工作室

寇江泽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继续保持改善趋势,2023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85.0%,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自2018年以来实现“六连增”。

▲上图:福建省厦门市杏林湾一带湿地及城市景观。(新华社记者姜克红/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事关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以来,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坚持综合治理、协同发力,持续深入推进攻坚战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张志锋说。在生态环境部指导督促下,沿海地方对入海河流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协同推进上游流域、农业农村等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去年,攻坚战区域内,200多条国控和省控河流入海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V类。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近岸水质优良比例同比增长4.5个百分点,比2020年提升8.8个百分点。”张志锋介绍。各沿海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各项措施进展顺利。张志锋介绍,重点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按计划推进,三个重点海域已累计整治修复滨海湿地约92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约110公里,治理互花米草约3800公顷。“在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三大重点海域面临的总氮等污染物排海压力仍处高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还需较长一个时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综合治理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张志锋说。张志锋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继续抓实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关键任务;以红树林、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海洋保护区等为主要对象,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常态化监管;紧盯各地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一河一策”“一湾一策”精准治理,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美丽海湾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什么是美丽海湾?美丽海湾要达到海湾环境质量良好,稳定实现“水清滩净”;海湾生态系统健康,生态服务功能显著,稳定实现“岸绿湾美、鱼鸥翔集”;海湾人居环境优美,民众亲海空间充足,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赶海、戏水等亲海需求,稳定实现“人海和谐”。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各地美丽海湾建设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并在厦门、秦皇岛、威海等7个沿海城市试点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2023年,全国近岸海域划定的283个海湾中,有126个海湾水质与前三年均值相比得到改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连续三年保持“不健康”状态清零。“目前,全国已有130多个海湾出台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张志锋说,各地通过协同推进“一湾一策”海湾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碧海银滩、鱼翔浅底、鸥鹭齐飞,成为美丽海湾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和亮点特色。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张志锋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深入推进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抓好100多个海湾“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海湾,“不仅要让海湾生态环境和亲海品质得到明显改善,也要以美丽海湾建设的突出成效,形成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环湾地区新特色和新优势。”治理与监管并重。“我们将持续指导督促沿海地方深入做好海湾生态环境摸底调查,继续加大海湾生态环境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力度。”张志锋说。目前,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已经启动。“我们将紧盯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保护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强征集遴选过程中的定量化评价和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在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张志锋表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质效全面提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今年施行,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综合治理,在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执法等方面明确一系列创新制度和务实举措。“我们依法严格监管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活动等,截至目前,沿海各省(区、市)已排查出入海排污口5.3万余个,完成整治1.6万余个。”张志锋表示。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介绍,中国海警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碧海2023”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全年查办非法倾废案件95起、涉嫌破坏公用通信设施案件33起,查获涉海砂案件98起,查扣涉案船舶95艘、海砂45.2万吨,重点海域非法盗采海砂多发势头得到遏制。“我们不断创新海上监管模式,试点开展卫星遥感执法,加强对海洋自然保护地、海岸线、海岛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的遥感监测,主动融入地方智慧海防建设,引进渔船管理、安全救助等信息系统,科技管海治海水平得到提升。”刘德军说。针对海洋塑料垃圾,生态环境部组织秦皇岛湾、厦门湾等11个重点海湾实施专项清漂行动,一年来累计清理海洋垃圾约5.53万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组织各沿海城市,以毗邻城市建成区的65个海湾为重点,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等。”张志锋说。(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蓝蓝天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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