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我已通过实习考试,开始上班!”

辽中检察官助力迷途少年重回人生正轨

“检察官姐姐,我已经顺利通过实习考试,开始上班啦!”近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晓文接到报喜电话,打来电话的正是她帮扶过的少女小妮。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讲起。2023年4月,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材料被送到李晓文的办公桌上,十余名未成年人因在网上发生矛盾,进而发展到约架。案发后,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小予、小妮等人也支付了受伤一方的医疗费用,双方达成了和解。考虑到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斗殴双方矛盾化解等情节,李晓文对小妮等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李晓文从小妮等人每个月写思想汇报及每次见面的谈心谈话中发现,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明确的认知及规划。小妮学的是护理专业,因为这个案件被学校暂时停学。李晓文与学校积极沟通,消除了学校在监管方面的顾虑,顺利解决了小妮的就学问题,并帮助她来到沈阳某医院实习。

2024年2月,小妮顺利通过了实习考试,正式走上工作岗位。据了解,本案中有4人使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均表现良好,其中两人走上工作岗位,两人留在学校学习。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李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