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瀋陽晚報

“我已通過實習考試,開始上班!”

遼中檢察官助力迷途少年重回人生正軌

“檢察官姐姐,我已經順利通過實習考試,開始上班啦!”近日,瀋陽市遼中區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李曉文接到報喜電話,打來電話的正是她幫扶過的少女小妮。

事情還得從一年前講起。2023年4月,一起未成年人聚衆鬥毆案件材料被送到李曉文的辦公桌上,十餘名未成年人因在網上發生矛盾,進而發展到約架。案發後,雙方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小予、小妮等人也支付了受傷一方的醫療費用,雙方達成了和解。考慮到未滿18週歲、有自首情節、系從犯、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鬥毆雙方矛盾化解等情節,李曉文對小妮等4人適用附條件不起訴。

在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內,李曉文從小妮等人每個月寫思想彙報及每次見面的談心談話中發現,他們對自己的違法行爲有了深刻認識,並對自己的未來有了明確的認知及規劃。小妮學的是護理專業,因爲這個案件被學校暫時停學。李曉文與學校積極溝通,消除了學校在監管方面的顧慮,順利解決了小妮的就學問題,並幫助她來到瀋陽某醫院實習。

2024年2月,小妮順利通過了實習考試,正式走上工作崗位。據瞭解,本案中有4人使用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間均表現良好,其中兩人走上工作崗位,兩人留在學校學習。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 李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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