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郑阳

尹雪芹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失信宽限期方式,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2023年9月,某工贸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100万余元被沙湾法院强制执行。经查询,该公司除1000余元存款和已停产机器设备外,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法院拟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样一来公司可能会破产,给我3个月宽限期,保证到期付清工人工资。”黄某承诺。

征求工人意见后,法官与黄某约定届满日。后来,黄某如约践行了承诺。

近年来,塔城地区两级法院将执行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积极构建“失信必惩戒、信用可修复、守信有激励”执行诚信治理体系,扩大信用建设影响力。

今年第一季度,塔城地区两级法院执结涉企案件277件,对37家涉企被执行人适用失信宽限期,以法治力量护企发展。

近日,申请执行人新疆某机械公司收到乌苏市某商贸公司支付的合同款29万余元。

2023年,上述两家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乌苏市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29万余元合同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同年10月,法院将某商贸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法定代表人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

“公司失去信用,没人愿意跟我们做生意。”一段时间后,徐某主动到乌苏法院,表示会尽快还款,请求法院恢复公司信用、解除限制措施。收到全部案款后,乌苏法院依法解除相关措施。

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的意见》《关于联合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合作备忘录》,协调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实施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等惩戒措施5次7人,协助相关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失信情况及执行案件情况查询102次16469人。

为依法、及时、规范、精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塔城地区两级法院依托官方微信、抖音等平台,集中曝光被执行人16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51例,司法拘留28人次。

“我们将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以执行促诚信,以诚信强执行,为‘信用塔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塔城中院副院长柳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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