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2时许,一辆‘’外表‘’为白色的普通厢式货车行驶至周口市开元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造成小轿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未积极报警施救,而是弃车逃离现场,事故大队当天值班民警王建峰王运哲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勘查工作并将车辆安全撤离。

经调查,该轻型厢式货车实际登记车主为川汇区的周某康,他表示已将该车卖给川汇区的王某但车辆未过户,民警顺藤摸瓜终于找到实际肇事司机王某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在强大的法律政策威慑下,王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但是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王某始终对其车辆所拉货物支支吾吾,该行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细心的民警经过二次检查肇事车辆,终于发现端倪,该厢式货车经过了改装,且内藏罐体容器内散发出的刺鼻气味疑似汽油味,在大量的事实面前肇事逃逸驾驶员供述罐体内装的有三吨多汽油。

获知此特殊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采取相关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王某先依法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时将该情况逐级向市局有关部门汇报请示,王某不仅涉嫌无证驾驶和逃逸且非法运输汽油危险品已触犯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此类非法运输汽油案件在我市系首次办理,为固定好证据,办案民警在专业部门配合下,提取了罐体内的液体样品,委托刑事技术部门确定液体的性质并驱车远赴天津市公安部消防鉴定中心,鉴定该车装汽油属性,目前王某已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并羁押在周口市看守所,案件已成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此类运输汽油危险品案件在我市系首次办理,车上装载汽油也已得到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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