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半月谈》杂志披露了一个数字:据财政部报告,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即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而在2011年,这个数字是93.64亿元,七年相比减少了一半以上。看了这些数字,令人在大为惊诧的同时,也颇有欣慰。惊诧的是,中央本级的“三公”经费有如此大幅度的缩水,欣慰的是,中央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如此大面积的成绩。

应当肯定,中央本级“三公”经费的大幅度缩水,除了受客观因素影响,诸如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尚未实施等,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原因是中央各部门在“八项规定”精神的约束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以往多年,无论是中央本级,还是地方政府,“三公”经费逐年攀升,居高不下,广为社会深诟,讥之为“腐败”现象。虽说曾经有过“四菜一汤”之类的整治举措,但收效甚微,转眼又是故态复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提出反“四风”的同时,作出了“八项规定”,这无疑对滥用“三公”经费起到了强烈的威慑作用,随之也使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三公”经费从严控制、大为缩水。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中央政府率先示范。国务院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约法三章”的有关要求,首先便是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初,最先公开“三公”经费的是科技部,中国工程院紧随之,至当年7月,共有94家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进行了公开。毋庸讳言,七年前的“三公”经费公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诚如有专家所言:“公布的数据太笼统,又没有公布相关的财务规定,难以进行比较。”尽管如此,“三公”经费的公布还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围观”,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和监督作用。

从2011年至今,我国的“三公”经费大体走过了一个“从公开到细化”的过程,后者意义更大,更能起到的约束和监督作用。2013年起,中央政府各部门在“三公”晒细账上又迈出一步,首次公开了上一年度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批次及人数。因为每个部门或单位的规模和职能不同,“三公”经费的支出不能仅单纯地对数字进行比较。但不断扩大的公开范围和越来越细化的数字综合在一起,或能告诉公众政府明明白白的支出,它乃是公众监督越来越有力的体现。

有目共睹,公务接待公费大吃大喝占了“三公”经费的很大一部分,现如今,“三公”经费缩水最为明显的也是在这个方面。毫无疑问,这一成效得益于制度的细化。2013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颁布,严格规定了公务接待的流程,包括对方必须发公函,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这一规定还对接待的细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方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1/3);工作餐不得提供烟酒,不得使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餐饮场所;等等。“严控接待”是这些规定的精髓和核心,它为遏制公款大吃大喝铺设了高压线。

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度,不止是要求有一个廉洁的政府,这个政府还理所应当是一个“廉价”政府。严控“三公”经费当是“廉价”政府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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