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男朋友的衬衫,失去了爱情。

当我吃完最后一口泡面的时候,被呛到流眼泪时,我妈的电话“不识时务”的响起来。

我闷闷的不说话,我妈着急了:“咋了,吃饭没,你上次说要买个棉袄买了没,还有冬天到了,小姑娘一定要穿暖和点,没生活费我们给你寄,要好好吃饭……”我一个劲的“嗯嗯啊啊”。

挂完电话,就着眼泪喝了几口泡面汤。

我想我妈不知道我没有吃晚饭,每天早饭一个包子。

我妈也不知道其实我没有买大衣。没有去报补习班学英语。

我妈不知道我在另外一个人面前有多卑微。

林立是我男朋友,准确来说是我单方面追求了半年的男朋友,当初他喜欢隔壁英语系的班花,一直嘘寒问暖,可是班花不喜欢他。

班花有很多的追求者。于是在某一次被班花拒绝以后,拉起我的手向班花说:“这是我女朋友”。

从那天开始,我就以林立女朋友自居,他爱打篮球,我就送他他自己舍不得买的球鞋。他喜欢上网,我就帮他占座,抄笔记。他懒得早起吃早饭,我就早起帮他买粥。他过生日,我提前帮他准备聚会。

我希望他开开心心的,可他眼中只是希望班花开开心心的。为了有更多的钱可以和林立去看电影,吃饭。我假期都去兼职。

这次,我已经吃泡面吃了一个礼拜,我要给他买他最爱的衬衫,我妈给我打了1500块钱,说是让我冬天买套衣服。

我过生日那天,因为没钱请他们吃饭,所以一直没提出来,而林立连条短信都没有给我发,我等了一天。这些我不敢和爸妈说,也不敢和好朋友说。我自找的,不怪谁。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周末我去当家教补习班回来晚了,我打了三个电话给他时,最后是他朋友接的,说是帮米奇(班花)庆生。

我站在车站上看着瓢泼大雨,突然很想哭。想回家,吃爸妈包的小混沌,在10.1黄金周的时候我骗他们,说我要出去玩,其实我是做兼职去了。

我还是接着吃了一周的泡面,把那件衬衫送给了林立,然后和他说了再见。

可以很爱很爱一个人,在某个瞬间突然就耗光了所有的力气,不再执着了。

我想以后我再也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去换取一点点的暖,我还会坚持善良,坚持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大概不会再拿给自己买大衣的钱去给别人买衬衫了,因为这样很不漂亮。

对,我没有班花漂亮,可我是草啊,生命力顽强。花有花的娇艳,草有草的姿态。毕竟,我买的了萌,打得了架,还认得了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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