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爲男朋友的襯衫,失去了愛情。

當我喫完最後一口泡麪的時候,被嗆到流眼淚時,我媽的電話“不識時務”的響起來。

我悶悶的不說話,我媽着急了:“咋了,喫飯沒,你上次說要買個棉襖買了沒,還有冬天到了,小姑娘一定要穿暖和點,沒生活費我們給你寄,要好好喫飯……”我一個勁的“嗯嗯啊啊”。

掛完電話,就着眼淚喝了幾口泡麪湯。

我想我媽不知道我沒有喫晚飯,每天早飯一個包子。

我媽也不知道其實我沒有買大衣。沒有去報補習班學英語。

我媽不知道我在另外一個人面前有多卑微。

林立是我男朋友,準確來說是我單方面追求了半年的男朋友,當初他喜歡隔壁英語系的班花,一直噓寒問暖,可是班花不喜歡他。

班花有很多的追求者。於是在某一次被班花拒絕以後,拉起我的手向班花說:“這是我女朋友”。

從那天開始,我就以林立女朋友自居,他愛打籃球,我就送他他自己捨不得買的球鞋。他喜歡上網,我就幫他佔座,抄筆記。他懶得早起喫早飯,我就早起幫他買粥。他過生日,我提前幫他準備聚會。

我希望他開開心心的,可他眼中只是希望班花開開心心的。爲了有更多的錢可以和林立去看電影,喫飯。我假期都去兼職。

這次,我已經喫泡麪喫了一個禮拜,我要給他買他最愛的襯衫,我媽給我打了1500塊錢,說是讓我冬天買套衣服。

我過生日那天,因爲沒錢請他們喫飯,所以一直沒提出來,而林立連條短信都沒有給我發,我等了一天。這些我不敢和爸媽說,也不敢和好朋友說。我自找的,不怪誰。

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週末我去當家教補習班回來晚了,我打了三個電話給他時,最後是他朋友接的,說是幫米奇(班花)慶生。

我站在車站上看着瓢潑大雨,突然很想哭。想回家,喫爸媽包的小混沌,在10.1黃金週的時候我騙他們,說我要出去玩,其實我是做兼職去了。

我還是接着喫了一週的泡麪,把那件襯衫送給了林立,然後和他說了再見。

可以很愛很愛一個人,在某個瞬間突然就耗光了所有的力氣,不再執着了。

我想以後我再也不會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去換取一點點的暖,我還會堅持善良,堅持那些閃閃發光的東西,大概不會再拿給自己買大衣的錢去給別人買襯衫了,因爲這樣很不漂亮。

對,我沒有班花漂亮,可我是草啊,生命力頑強。花有花的嬌豔,草有草的姿態。畢竟,我買的了萌,打得了架,還認得了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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