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产税,原值是怎么规定的?这5个房产税问题,很多会计不懂

1、征收房产税,对原值的确定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企业用彩钢网搭建存放物资的货棚,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因此, 若企业用彩钢网搭建的货棚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房产定义,则需要缴纳房产税。

3、企业以房产投资联营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4、公司自建的房产给员工居住,是否免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因此公司自建的房产给员工居住,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否则要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房地产公司建造的地下停车场(车库)是否缴纳房产税?

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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