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我市办理常住异地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其医保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在每年1月和7月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再由单位拨还参保人。为充分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作用,自2018年7月1日起,在汕头市办理常住异地医保的参保人,其医保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医疗包干费(每人每月10元)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至15日自动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在单位已办理常住异地医保参保人要尽快持社保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以方便使用社保卡金额功能。

►如还未申办社保卡的,一定要尽快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保卡,信息采集和申领流程如下:

1、参保人需到广东省内任意一间二代身份证定点照相馆拍照,并索取《(广东汕头)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以下简称《回执》);

2、参保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回执》提交至用人单位;

3、无法到广东省内拍照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拍照后,将身份证标准照(358像素×441像素)电子相片提交至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汇总资料后,统一填写《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单位)》(需加盖公章)、《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个人)》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信息采集和社保卡申领手续。表格可登陆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社保卡服务”-“相关下载”进行下载,提交身份证标准电子相片的统一将相片文件名命名为身份证号码。

(来源:汕头橄榄台;版权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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