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浦综合执法队再次赶到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施工单位仍在继续施工,且挖掘出的废土余泥堆放在道路上,雨水冲刷后造成路面大面积污染。5月9日,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河浦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9日,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河浦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9日上午,河浦综合执法队在巡查至河浦大道与福昆线交界处时,发现一施工单位在人行道上挖掘施工,已挖掘一条长约10米的路坑,挖掘出的砖块、泥土等堆放在人行道和马路上,现场无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工,带齐开挖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到执法队接受调查。

▲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施工单位擅自挖掘路面

▲ 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涉事单位的施工设施

至当日下午,涉事单位未到执法队接受调查。河浦综合执法队再次赶到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施工单位仍在继续施工,且挖掘出的废土余泥堆放在道路上,雨水冲刷后造成路面大面积污染。执法队员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工、清理废土、清洗路面,并暂扣施工设备一批,责令相关负责人即刻到队接受调查处理。

▲ 施工单位现场清理路面废土余泥

施工单位负责人刘某表示,其单位承包了华润燃气管道的建设业务,其已向市路政部门报备,但因工作疏忽,未向濠江区市政管理部门申请挖掘道路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刘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擅自挖掘路面将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明确告知其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补办许可手续。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于5月10日上午缴纳了罚款。

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擅自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不仅占用公共资源,损坏城市基础设施,而且危及地下管道安全,城管部门将对擅自开挖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从严处罚。而经批准对城市道路进行扩建、改建,以及开挖道路建设杆线、管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好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余泥、污物等建筑垃圾,竣工后应修复路面和拆除临时设施,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来源: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请点这里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