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根本律是宇宙第一大规律,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是由相对的阴阳两种物质互为组成。它导出了万事万物法于阴阳、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转化、阴阳平衡等规律。从阴阳根本律中又导出了 “因果律”、“中成极反律”、“五行生克制化律”、“天人合一律”、“宇宙自控调谐律”、“否定之否定律”等等规律。

法于阴阳,阴阳互根规律

“法于阴阳”是指:阴阳这两种物质包涵在同一事物里,万事万物都是由这两种物质组合而成的。“阴阳互根”是指:阴阳之间是互为存在的关系,缺一不可,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因此万事万物“法于阴阳,阴阳互根”。下面,我们仅对阴阳根本律中的“法于阴阳,阴阳互根”理论作以简单的论述,以打破我们多生多劫以来产生的种种障碍。

既然万事万物都是阴阳互根的,那么,好与坏、善与恶、是与非、对与错、顺与逆等等,肯定是同一事物中的两面。它们同时存在于同一事物之中,而不是某个事物中只有好、善、对、是、顺,也不是某一事物中只有坏、恶、错、非、逆。所以《道德经》中讲“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也是讲福祸相随,阴阳互根之理。

其实,阴阳本来就是“一”,本性中根本不存在“好坏、是非、对错、善恶”等,这些都是从人们心里分别出来的。因此,万事万物虽分阴阳,但阴阳没有好坏、是非、对错、善恶。

但是世人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原理,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好、顺、福、利,一生中忙忙碌碌,挖空心思,你争我斗,并不知道在表象上得到这些的同时,又带了另一面的坏、逆、祸、弊。到头来所争到的其实都是一样的。表象上似乎不一样,那只是在某一个时间、空间用肉眼所看到的表象而已。

万事万物法于阴阳,阴阳互根,阴阳的双方是互为存在的,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一方存在,另一方也必然存在。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根据这一原理,有手心,必然有手背;有一个桌子面,就必然有一个桌子底;有一个里,必然有一个外;有一个左,就必然有一个右;有管理者,就必然有被管理者;有向心力,就必然有离心力;有引力,就必然有斥力;当你上楼梯的时候,就同时决定了你必然要下楼梯,你不可能只上不下;当你开始走路的时候,就决定了你必然要停下来,因为你不可能永远不停地走下去;

当你想得到所谓“好事”的时候,同时又产生和带来了所谓的“坏事”;当你执着“善”的时候,同时另一面又造下了“恶”;当你遇到“失败”的时候,同时又孕育着“成功”,所以“失败是成功之母”;当你执着“享受”的时候,另一面同时又在消福和堕落;当你遇到“病灾”的时候,同时另一面又在“消业”;当你遇到好事激动兴奋的时候,前面等待你的必是伤感和悲哀,这正是“乐极生悲”;

当你表象上“出生”的时候,另一面又是“死亡”的开始;当一个顺境和高峰到来之时,同时另一面又是逆境和低谷的开始;当你心理认为占了便宜的时候,另一面同时却又吃了大亏,正所谓“占小便宜吃大亏”;修行也是如此,当你想修佛的时候,另一面同时必然感招来各种魔的考验;当你想回归本性进入无为之时,必然还要经过各种事境和有为法的修行;当你身体在打坐入静的同时,你的体内真气又在不停地更顺畅地运行;当你欠债的同时,就决定了你早晚要还债;当你憎恨对方产生一个“作用力”的时候,对方的灵体中也同时产生了一个“反作用力”,而且作用力越大,对方的反作用力也越大。

你可以类推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无一不是按照“法于阴阳,阴阳互根”规律运行的。

如果明白此理,既然一切事的两面是同时存在的,只要执着一方,就必然带来另一方,既然无论你执着哪一方,都会同时带来另一方,那么,你执着或不执着,追求或不追求,其结果是一样的。人们所看到的不一样,其实只是表象,而非实质。既然是一样的,你还会执着地去追求所谓的“好、是、对、善、顺”的各种境界吗?何必在做那些操心动念,而且是白费力气的造业呢?如明此理,就会一切顺其自然,随缘而遇,随遇而安,多么自在安祥,超凡脱俗。

阴阳平衡规律

“阴阳平衡规律”是指:当一种事物偏在一边的时候,宇宙就会自动用另一边来自动调谐,使事物始终保持在基本平衡的状态。“阴阳平衡规律”启示我们,无论任何事物,只要你偏在一边,就必然带来另一边,只要你一动念,就已经产生了一个边,宇宙就会自动用另一边来平衡你。这种现象是宇宙阴阳平衡规律所决定的。宇宙要始终处于相对的平衡状态,就必然使阴阳双方同时存在于一个事物中,否则,这个事物就失去平衡。

因此,阴阳互根和平衡是宇宙规律,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你不相信规律或者自觉不自觉地违背规律,就必然受到规律的自动惩罚。只要你违背规律,你就会事事有障碍,处处不自在。只要你有心情,有执着,宇宙就会自动来平衡你。

宇宙要保持正常运行,必须相对地保持一种平衡状态,要想保持平衡状态,阴阳都不可偏废。比如,一些执着善和公的人,心理把善恶、公私化分的格外清楚,总想把恶和私消灭掉。但是,他们不明白,如果把恶和私消灭掉,善和公也同时被消灭了。因为它们是阴阳互根,缺一不可的,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总想消灭另一方的心理,如同要消灭黑夜,只留白天,那么万物就会被太阳晒死,万物不能生存,人类又以何为生?

如果阴阳是互不相融的关系,阴阳之间相互战斗,无论哪一方取得胜利,都等于同时消灭了两方,因为只有阴无阳,或只有阳无阴,万物都不能生存。因此,阴阳必须同在,善恶必须共存,而它们的作用就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成就,相互平衡,才能使事物得到生存和发展。黑夜的出现就是在制约白天,不使世界出现永恒的白天,而白天的出现,又是为了制约黑夜,不使世界出现永恒的黑夜。这就是阴阳平衡规律给我们的启示。

所以,总是执着一方,而反对另一方,甚至总想消灭另一方的观点,是偏知偏见,是违背宇宙阴阳平衡规律的。在修行人中,往往最容易犯此类错误,反而还认为自己的心非常善良,非常正确。其实,另一面却在造下大恶。这个恶,就是因为违背了宇宙规律,造成了世界万物的不平衡,最后只能是毁灭世界。造下毁灭世界的罪业,难道还不是大恶吗?然而,这正是因为执着善所造成的恶果。这也正是修行人中普遍存在的最大障碍——所知障。

从相反的角度来讲,阴阳的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在众多繁杂的社会中,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和与争斗,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些关系呢?一般人都是采取斗争的方法,如此反而会使矛盾加剧,因为你这边只要有一个作用力,对方肯定会产生一个反作用力,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越大,因此,使矛盾在不断加剧中形成了恶性循环。

即使你嘴上不说,表面上不与其争斗,表面上处于一种“忍”的状态,但是,只要你还有对其反感或敌视的心理,一般人都认为我嘴上没说对方不知道,其实,对方的灵体立即就可接收到,他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与你产生对抗。当你对其不产生任何反感和敌视心理时,而且达到非常平衡的时候,对方的灵体也会接收到这种和平的信息,就会自动消除反作用力,这种矛盾就会自动化解。你不要不相信,这是经过反复验证的“阴阳互根和阴阳平衡规律”。

但是,世间人正因为不明此理,矛盾的双方谁也不肯退让,谁也不肯首先消除其中一方的作用力或反作用力,因此双方才会这样一直执着地争斗下去,最后落得个两败俱伤。

有人会说:“矛盾不是我造成的,是对方主动在伤害我,在有意找我麻烦,我是被迫的”。其实,这还是偏知偏见,并没有悟透和把握阴阳平衡规律。即使是对方先产生了作用力,你这边如果能把握自己,时刻保持平常心,保持一个平和不反感的心理,等于没有产生反作用力,那么,对方的作用力不起任何作用,就会自然化解掉。

因为阴阳双方的无论哪一方,都是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只要把握自己不产生反作用力,对方的作用力就无力可施,必自然化解。表象上你似乎是被动的,你似乎软弱可欺,但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始终在你手里,只是你没有认识和把握规律而已。

阴阳是一不是二

万事万物虽分阴阳,那只是站在人的角度对宇宙阴阳物质的认识和划分。但是,万事万物虽分阴阳,但阴阳却不分好坏、善恶。所谓的好坏、善恶都是人们站在自我的角度从心里分别出来的。

例如:人类把方向分为上下、左右、前后、东西、南北,是为了便于交往、交通、生活等各种需要,以方便有个明确的地理定位。但在超时空的宇宙里就不存在这些方向。比如我们站在地球上,认为地的一方是下,天的一方是上。那么当地球旋转到你的头朝下时,你没有任何感觉,仍然是认为头朝上,地球一直在旋转,根本不存在什么方向。所谓有方向,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求分别设定的。

又如:一只手,人把它分别出“手心”和“手背”。这就分出个阴阳来,其实“手”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手心(阴)和手背(阳)是一不是二。如果离开了手心,手背何以存在?相反,如果没有手背,手心又在何处?

又如:善恶、好坏、是非、对错这些概念,都是人们站在自我的角度,从心里分别出来的。符合我的观点就分别为好、善、对、是。反之,就分别为坏、恶、错、非。阴阳是平等无分别的,宇宙平等的本性中根本不存在相对立的善恶、好坏等概念。

例如:一般人们判定事物的标准是,对我有利的事既是好人、好事;对我不利的就定为坏人、坏事。今天对我有利,今天就是好;同样的人和事,明天对我不利了,明天就变成了坏。再扩大一点,人类把对人类有利的动物判定为益虫,把对人类不利的动物宣判为害虫。人吃粮食,就不准许老鼠、麻雀吃粮食,而且要消灭他们。此为人类的偏见我执之理,而非平等的天理。

有人会说:“如果连善恶都不分了,那还算人吗?”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正因为宇宙的本性是空,空中哪有好坏、是非、善恶、对错?阴阳也是从本性里变现出来的,所以阴阳也同样是空,空中当然也不存在是非善恶。是非善恶都是人心里分别出来的。

有人会问:“杀人犯难道还不算恶吗?”从人道来讲,当然为恶。从天道来讲,他为什么会杀人?是前世别人杀了他,那时他也可能是人,也许是动物。今生有缘相遇,第八识里的程序自动起动,他就会杀原来杀他的那个人。一切都是平等的、自动循环的因缘果报,丝毫不会错。如果把阴阳表相与时间、空间分开,就会分别出是非善恶来。如果把一切联系起来,把它作为整体事物来看,它又不存在善恶、对错,只是因果循环中的一还一报而已。

当然,人道有人道的法律,天道有天道的法则。从现在的表相来看,杀人已经触犯了人道的法律,必然应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从天道的角度来看,则不一定违反天道的法则。一方面来说,因果报应是宇宙平衡的法则。由此可见,杀人只是事物的表相,关键在于存的什么心。

做同样的一件事由于心的不同,其果报也不同。如果带着仇恨杀人,属瞋恚心,入地狱道;如果为了贪财而杀人,属贪心,入饿鬼道;如果是因愚痴糊里糊涂而杀人,入畜生道;如果为了自卫或保护别人而杀人,仍在人道;如果是上界下凡,带着使命来治世平乱,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大众,同样也是杀人,只要完成使命,仍入天道或佛道。

由此可见,宇宙及万事万物虽由阴阳两种物质组成,但阴阳是一不是二,应该把阴阳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一切事物,这才是正知正见,才能达到心理平衡。正是由于人们错误地理解“阴阳根本律”,错误地把阴阳理解为“一分为二”,并把它们对立起来,才分别出善恶、是非、对错、顺逆。并在执着一方的同时,又想消灭另一方,这就是邪见。当遇到自己设定的所谓恶、非、错、逆时,则心生烦恼,人们的种种烦恼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阴阳互偏互障的原因

根据人类三维肉眼的习惯,认识事物基本上是以阳为主,偏向于可见的、表象的、现代的、当时的、近利的阳性一面。修行人由于多生多劫养成的这种习气,因此,障碍着自己修行不得精进。

例如:一个人修炼的如何,不是从修心悟道(根本)的角度来看,而是从枝末表象的身体状况来判定一个人修炼的如何。错误地认为,修炼层次高的人就不会有病,甚至认为气色好就是修的好。不知道色身肉体都要受三维“生老病死”的规律控制。从古至今,哪个转世投胎的佛如今肉身还未死呢?不生不灭的是法身,肉身的死只是一种表象,病又何尝不是表象?

由于不明此理,在修炼过程中,一旦自己有病或原来的病一直未愈,则心生疑惑:“是否我修的法不对?或者我不适合修此法?”如果看见师父或善知识有了病,则对师父和善知识产生怀疑,师父、善知识还会有病吗?则对师父和善知识的相信程度大打折扣,就不能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按照师父或善知识的教导去修炼。结果障碍了自己修行的进度。

又如:有些修行人把是否得到眼前的福报作为修行好坏的标准。一旦遇到灾祸或坎坷,则产生种种疑惑,或者认为我修炼了这么长时间还有灾祸,说明修行不管用,或者埋怨佛菩萨不保佑自己。不知道修行的本身就是逆水行舟,不可能一帆风顺,这种贪图近利仍是贪心的表现。总想小舍得到大便宜,却不知道“占小便宜吃大亏”之理。修行人更不能只看阳而忽视阴,只看近利而忽视远大的目标。如果无灾、无难、无魔的助缘,你如何修成佛?如果只图眼前的近利,只看表象的阳,而不知修行是阴德的积累,得到一些眼前近利之后,就不想再继续修行,则易半途而废。

又如:许多修行人执着看了多少部经,念了多少万句佛号,跑了多少山,拜过多少庙,捐了多少钱,放了多少生,做了多少善事。如果随缘去做这些事情,当然也无可非议。如果执着攀缘地去做这些表象事物,还可能是造业。如果不从心上修,只能得些福报而没有功德,尚未回到修清静心的根本上。如果不从心上修,整天在外面乱跑乱求,只能使自己的心越跑越乱。由于心不清静,身上的病也不易好转,甚至还可能招来附体。

又如:心理偏于“善”的人,认为公好,私不好,所以平时总是看不惯有私心的人,看到各种自私的现象就反感和憎恨。其实,公和私都是必不可少的阴阳两面,如果只有公没有私,公又如何独立,公与私如同手心手背,本来就是阴阳一体的,是不可分割的。那些反感“私”的人,表面为“善”,其实心理却在产生“恶”。当他反感“私”的同时,自己心理当下就不舒服,因为他已经失去了阴阳平衡。执着一个“善”,必然造就一个“恶”。

又如: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有许多人也打着宏扬佛法的旗号,在民间及寺院里传法,利用修行人心诚而又不辨真假的无智心理,骗取钱财或者假传佛法。许多修行人正是因为只看见他是在传佛法的表象。末法时期,真佛不一定在寺院内,更不一定是在单纯的传佛法。如果佛只在寺院,多数众生都不在寺院,佛如何普度众生?如果佛只以佛教一个门派的面目出现,其它无信仰或有其它信仰的众生又如何普度?如果佛为了方便度众生,或者改个其它名称把众生先引至佛法门口,然后再引其入门修佛法。你如果没有慧眼,认不出真佛,更认不出这是佛法变通之后的方便法门,甚至去分别,去攻击,才真正应了“末法时期许多人是打着佛法的旗号反佛法”的象征,怎能不让众佛痛心?

那么在末法时期如何才能辨别真伪,少走弯路呢?首先不要被表象(阳)所迷惑,不要以寺院、出家人、居士、高僧、高人(有大神通)以及长相、年龄来定论。关键先要看他开悟没有。是否开悟的重要标准是“有没有断分别心,立平等心”。如果某人分别心还很明显,张口闭口攻击别人:“我这个法好,别的法不好”;“这个人是邪法,那个是外道”;或者总想显示自己的神通;或者总想控制别人等等,都是未开悟的表现。佛曾言道:“即使能讲经十二部,如未开悟全是魔说”。

开悟者应以平等心待人,既不攀缘又不想控制别人;既不抬高别人,也不能贬低他门;既不谦虚也不傲慢;他不一定是大德高僧,也不一定显现什么神通;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觉悟者。当你跟他接触时,你会感到有一股强大而又平静的吸引力;当你跟他交谈时,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能使你心里清静豁亮;他能给你自由,能使你从心上解脱苦难和烦恼;他指给你的修行道路是从心上修,是改习气,断分别,是让你修出清静心。

如何正确把握阴阳

人们要想在修行道路上少走弯路就要正确地把握阴阳,把握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1)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既要看阳又要看阴。把阴阳视为一个整体。如果你只看阳的一面,实属偏知,必然产生偏见,在偏见思想的指导下修行,肯定会互偏互障,多走弯路。

(2)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把表象与内在的实质联系起来去悟。这里为什么是“悟”而不是“看”?因为“看”仍是三维肉眼功能的层次,只能看到表象。而实质和内涵是要靠悟才能明白。例如:济公活佛表象上又吃肉又喝酒,衣服破,身上脏,表象上看象佛吗?而人们认为佛起码应该是吃素的,而且要有仪表堂堂的好像。这就是只看表象而不悟实质的互偏互障。而千劫难遇的善知识就会与你擦肩而过,有缘无份。

(3)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把过去、现在、未来全方位的时间、空间联系起来看,而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要用超时空的清静心去悟。

(4)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从因果的角度去悟。因为一切事物都离不开因果关系。如果只看现在的果,不看过去的因,仍是偏知偏见,就不可能正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事物,就会造成心理不平衡。

(5)“阴阳根本律”中的“阴阳互根”还启示我们,当你的心理对另一方人或事物有反感,甚至与其有对抗心理的时候,那么,另一方人或事肯定也与你形成对抗。但是,一般人都认为是别人有意与你对抗,其实你错了。一切障碍在内不在外。这个对抗并不是别人或那个事物要与你对抗,其主动权完全操控在你自己手里。“万法唯心造”,是你自己的心把这种对抗感招来的。

这一点,一般人是很难理解的。只要你有与某人某事反感或对抗的心理,即使你嘴上不说出来,这个心灵的感应就会传到对方的心灵中。只要你这里有一个作用力,在对方就必然产生一个反作用力,而这个反作用力的产生,并不是他自己产生的,而是你这个作用力造成和带来的。因为这是阴阳互根的规律自动产生的阴阳平衡作用所决定的。你要想消除与别人的矛盾,要想不与别人发生争斗,先要从自己做起,先要消除自己的对抗、反感、仇怨、憎恨的心理,自己心理对外界的一切人或事都达到非常平衡时,外界就不会产生反作用力。

相反,当对方主动与你发生矛盾,产生了作用力的时候,你这边只要能把握定力,始终保持心理平衡,不起任何与其对抗的心理,等于没有产生反作用力,那么,根据阴阳互根原理,对方心灵中的作用力也就失去了作用,久之则会自动消失了。这也是阴阳互根规律所决定的。这个规律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反复的验证。

(6) 因为“万法唯心造”,所以把握阴阳的关键在于把握自心的平衡,时刻保持一个平静、平和的心理,才能在遇到和处理一切事物中把握正确的方向和方法。在看待一切事物时,要用平等心,而不用分别心;面对一切事物,既不攀缘,也不躲避;在事情没有缘之前,不去攀缘动念,保持无所求之心;当有缘之时,在做事过程中,只管清静心去做,而不求任何结果;在做完事后,立即放下不再想。这些都是保持心理平衡的具体方法和思路。这样虽然也在做事,但始终保持着无为无念的清静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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