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根本律是宇宙第一大規律,宇宙間萬事萬物都是由相對的陰陽兩種物質互爲組成。它導出了萬事萬物法於陰陽、陰陽互根、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陽極生陰、陰極生陽、陰陽轉化、陰陽平衡等規律。從陰陽根本律中又導出了 “因果律”、“中成極反律”、“五行生剋制化律”、“天人合一律”、“宇宙自控調諧律”、“否定之否定律”等等規律。

法於陰陽,陰陽互根規律

“法於陰陽”是指:陰陽這兩種物質包涵在同一事物裏,萬事萬物都是由這兩種物質組合而成的。“陰陽互根”是指:陰陽之間是互爲存在的關係,缺一不可,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爲前提,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因此萬事萬物“法於陰陽,陰陽互根”。下面,我們僅對陰陽根本律中的“法於陰陽,陰陽互根”理論作以簡單的論述,以打破我們多生多劫以來產生的種種障礙。

既然萬事萬物都是陰陽互根的,那麼,好與壞、善與惡、是與非、對與錯、順與逆等等,肯定是同一事物中的兩面。它們同時存在於同一事物之中,而不是某個事物中只有好、善、對、是、順,也不是某一事物中只有壞、惡、錯、非、逆。所以《道德經》中講“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也是講福禍相隨,陰陽互根之理。

其實,陰陽本來就是“一”,本性中根本不存在“好壞、是非、對錯、善惡”等,這些都是從人們心裏分別出來的。因此,萬事萬物雖分陰陽,但陰陽沒有好壞、是非、對錯、善惡。

但是世人正是因爲不懂得這個原理,總是千方百計地想得到好、順、福、利,一生中忙忙碌碌,挖空心思,你爭我鬥,並不知道在表象上得到這些的同時,又帶了另一面的壞、逆、禍、弊。到頭來所爭到的其實都是一樣的。表象上似乎不一樣,那只是在某一個時間、空間用肉眼所看到的表象而已。

萬事萬物法於陰陽,陰陽互根,陰陽的雙方是互爲存在的,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爲前提,一方存在,另一方也必然存在。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根據這一原理,有手心,必然有手背;有一個桌子面,就必然有一個桌子底;有一個裏,必然有一個外;有一個左,就必然有一個右;有管理者,就必然有被管理者;有向心力,就必然有離心力;有引力,就必然有斥力;當你上樓梯的時候,就同時決定了你必然要下樓梯,你不可能只上不下;當你開始走路的時候,就決定了你必然要停下來,因爲你不可能永遠不停地走下去;

當你想得到所謂“好事”的時候,同時又產生和帶來了所謂的“壞事”;當你執着“善”的時候,同時另一面又造下了“惡”;當你遇到“失敗”的時候,同時又孕育着“成功”,所以“失敗是成功之母”;當你執着“享受”的時候,另一面同時又在消福和墮落;當你遇到“病災”的時候,同時另一面又在“消業”;當你遇到好事激動興奮的時候,前面等待你的必是傷感和悲哀,這正是“樂極生悲”;

當你表象上“出生”的時候,另一面又是“死亡”的開始;當一個順境和高峯到來之時,同時另一面又是逆境和低谷的開始;當你心理認爲佔了便宜的時候,另一面同時卻又喫了大虧,正所謂“佔小便宜喫大虧”;修行也是如此,當你想修佛的時候,另一面同時必然感招來各種魔的考驗;當你想回歸本性進入無爲之時,必然還要經過各種事境和有爲法的修行;當你身體在打坐入靜的同時,你的體內真氣又在不停地更順暢地運行;當你欠債的同時,就決定了你早晚要還債;當你憎恨對方產生一個“作用力”的時候,對方的靈體中也同時產生了一個“反作用力”,而且作用力越大,對方的反作用力也越大。

你可以類推宇宙間的一切事物,無一不是按照“法於陰陽,陰陽互根”規律運行的。

如果明白此理,既然一切事的兩面是同時存在的,只要執着一方,就必然帶來另一方,既然無論你執着哪一方,都會同時帶來另一方,那麼,你執着或不執着,追求或不追求,其結果是一樣的。人們所看到的不一樣,其實只是表象,而非實質。既然是一樣的,你還會執着地去追求所謂的“好、是、對、善、順”的各種境界嗎?何必在做那些操心動念,而且是白費力氣的造業呢?如明此理,就會一切順其自然,隨緣而遇,隨遇而安,多麼自在安祥,超凡脫俗。

陰陽平衡規律

“陰陽平衡規律”是指:當一種事物偏在一邊的時候,宇宙就會自動用另一邊來自動調諧,使事物始終保持在基本平衡的狀態。“陰陽平衡規律”啓示我們,無論任何事物,只要你偏在一邊,就必然帶來另一邊,只要你一動念,就已經產生了一個邊,宇宙就會自動用另一邊來平衡你。這種現象是宇宙陰陽平衡規律所決定的。宇宙要始終處於相對的平衡狀態,就必然使陰陽雙方同時存在於一個事物中,否則,這個事物就失去平衡。

因此,陰陽互根和平衡是宇宙規律,不是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如果你不相信規律或者自覺不自覺地違背規律,就必然受到規律的自動懲罰。只要你違背規律,你就會事事有障礙,處處不自在。只要你有心情,有執着,宇宙就會自動來平衡你。

宇宙要保持正常運行,必須相對地保持一種平衡狀態,要想保持平衡狀態,陰陽都不可偏廢。比如,一些執着善和公的人,心理把善惡、公私化分的格外清楚,總想把惡和私消滅掉。但是,他們不明白,如果把惡和私消滅掉,善和公也同時被消滅了。因爲它們是陰陽互根,缺一不可的,是一個事物的兩面。總想消滅另一方的心理,如同要消滅黑夜,只留白天,那麼萬物就會被太陽曬死,萬物不能生存,人類又以何爲生?

如果陰陽是互不相融的關係,陰陽之間相互戰鬥,無論哪一方取得勝利,都等於同時消滅了兩方,因爲只有陰無陽,或只有陽無陰,萬物都不能生存。因此,陰陽必須同在,善惡必須共存,而它們的作用就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成就,相互平衡,才能使事物得到生存和發展。黑夜的出現就是在制約白天,不使世界出現永恆的白天,而白天的出現,又是爲了制約黑夜,不使世界出現永恆的黑夜。這就是陰陽平衡規律給我們的啓示。

所以,總是執着一方,而反對另一方,甚至總想消滅另一方的觀點,是偏知偏見,是違背宇宙陰陽平衡規律的。在修行人中,往往最容易犯此類錯誤,反而還認爲自己的心非常善良,非常正確。其實,另一面卻在造下大惡。這個惡,就是因爲違背了宇宙規律,造成了世界萬物的不平衡,最後只能是毀滅世界。造下毀滅世界的罪業,難道還不是大惡嗎?然而,這正是因爲執着善所造成的惡果。這也正是修行人中普遍存在的最大障礙——所知障。

從相反的角度來講,陰陽的雙方,只要有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在衆多繁雜的社會中,我們每天都要面對各種各樣的矛盾、不和與爭鬥,如何才能處理好這些關係呢?一般人都是採取鬥爭的方法,如此反而會使矛盾加劇,因爲你這邊只要有一個作用力,對方肯定會產生一個反作用力,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越大,因此,使矛盾在不斷加劇中形成了惡性循環。

即使你嘴上不說,表面上不與其爭鬥,表面上處於一種“忍”的狀態,但是,只要你還有對其反感或敵視的心理,一般人都認爲我嘴上沒說對方不知道,其實,對方的靈體立即就可接收到,他就會自覺不自覺地與你產生對抗。當你對其不產生任何反感和敵視心理時,而且達到非常平衡的時候,對方的靈體也會接收到這種和平的信息,就會自動消除反作用力,這種矛盾就會自動化解。你不要不相信,這是經過反覆驗證的“陰陽互根和陰陽平衡規律”。

但是,世間人正因爲不明此理,矛盾的雙方誰也不肯退讓,誰也不肯首先消除其中一方的作用力或反作用力,因此雙方纔會這樣一直執着地爭鬥下去,最後落得個兩敗俱傷。

有人會說:“矛盾不是我造成的,是對方主動在傷害我,在有意找我麻煩,我是被迫的”。其實,這還是偏知偏見,並沒有悟透和把握陰陽平衡規律。即使是對方先產生了作用力,你這邊如果能把握自己,時刻保持平常心,保持一個平和不反感的心理,等於沒有產生反作用力,那麼,對方的作用力不起任何作用,就會自然化解掉。

因爲陰陽雙方的無論哪一方,都是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只要把握自己不產生反作用力,對方的作用力就無力可施,必自然化解。表象上你似乎是被動的,你似乎軟弱可欺,但化解矛盾的主動權始終在你手裏,只是你沒有認識和把握規律而已。

陰陽是一不是二

萬事萬物雖分陰陽,那只是站在人的角度對宇宙陰陽物質的認識和劃分。但是,萬事萬物雖分陰陽,但陰陽卻不分好壞、善惡。所謂的好壞、善惡都是人們站在自我的角度從心裏分別出來的。

例如:人類把方向分爲上下、左右、前後、東西、南北,是爲了便於交往、交通、生活等各種需要,以方便有個明確的地理定位。但在超時空的宇宙裏就不存在這些方向。比如我們站在地球上,認爲地的一方是下,天的一方是上。那麼當地球旋轉到你的頭朝下時,你沒有任何感覺,仍然是認爲頭朝上,地球一直在旋轉,根本不存在什麼方向。所謂有方向,是人類根據自己的需求分別設定的。

又如:一隻手,人把它分別出“手心”和“手背”。這就分出個陰陽來,其實“手”本身就是一個整體。手心(陰)和手背(陽)是一不是二。如果離開了手心,手背何以存在?相反,如果沒有手背,手心又在何處?

又如:善惡、好壞、是非、對錯這些概念,都是人們站在自我的角度,從心裏分別出來的。符合我的觀點就分別爲好、善、對、是。反之,就分別爲壞、惡、錯、非。陰陽是平等無分別的,宇宙平等的本性中根本不存在相對立的善惡、好壞等概念。

例如:一般人們判定事物的標準是,對我有利的事既是好人、好事;對我不利的就定爲壞人、壞事。今天對我有利,今天就是好;同樣的人和事,明天對我不利了,明天就變成了壞。再擴大一點,人類把對人類有利的動物判定爲益蟲,把對人類不利的動物宣判爲害蟲。人喫糧食,就不准許老鼠、麻雀喫糧食,而且要消滅他們。此爲人類的偏見我執之理,而非平等的天理。

有人會說:“如果連善惡都不分了,那還算人嗎?”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其實,正因爲宇宙的本性是空,空中哪有好壞、是非、善惡、對錯?陰陽也是從本性裏變現出來的,所以陰陽也同樣是空,空中當然也不存在是非善惡。是非善惡都是人心裏分別出來的。

有人會問:“殺人犯難道還不算惡嗎?”從人道來講,當然爲惡。從天道來講,他爲什麼會殺人?是前世別人殺了他,那時他也可能是人,也許是動物。今生有緣相遇,第八識裏的程序自動起動,他就會殺原來殺他的那個人。一切都是平等的、自動循環的因緣果報,絲毫不會錯。如果把陰陽表相與時間、空間分開,就會分別出是非善惡來。如果把一切聯繫起來,把它作爲整體事物來看,它又不存在善惡、對錯,只是因果循環中的一還一報而已。

當然,人道有人道的法律,天道有天道的法則。從現在的表相來看,殺人已經觸犯了人道的法律,必然應受到國家法律的懲罰,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如果從天道的角度來看,則不一定違反天道的法則。一方面來說,因果報應是宇宙平衡的法則。由此可見,殺人只是事物的表相,關鍵在於存的什麼心。

做同樣的一件事由於心的不同,其果報也不同。如果帶着仇恨殺人,屬瞋恚心,入地獄道;如果爲了貪財而殺人,屬貪心,入餓鬼道;如果是因愚癡糊里糊塗而殺人,入畜生道;如果爲了自衛或保護別人而殺人,仍在人道;如果是上界下凡,帶着使命來治世平亂,是爲了保護更多的大衆,同樣也是殺人,只要完成使命,仍入天道或佛道。

由此可見,宇宙及萬事萬物雖由陰陽兩種物質組成,但陰陽是一不是二,應該把陰陽當作一個整體來看待一切事物,這纔是正知正見,才能達到心理平衡。正是由於人們錯誤地理解“陰陽根本律”,錯誤地把陰陽理解爲“一分爲二”,並把它們對立起來,才分別出善惡、是非、對錯、順逆。並在執着一方的同時,又想消滅另一方,這就是邪見。當遇到自己設定的所謂惡、非、錯、逆時,則心生煩惱,人們的種種煩惱就是由此而產生的。

陰陽互偏互障的原因

根據人類三維肉眼的習慣,認識事物基本上是以陽爲主,偏向於可見的、表象的、現代的、當時的、近利的陽性一面。修行人由於多生多劫養成的這種習氣,因此,障礙着自己修行不得精進。

例如:一個人修煉的如何,不是從修心悟道(根本)的角度來看,而是從枝末表象的身體狀況來判定一個人修煉的如何。錯誤地認爲,修煉層次高的人就不會有病,甚至認爲氣色好就是修的好。不知道色身肉體都要受三維“生老病死”的規律控制。從古至今,哪個轉世投胎的佛如今肉身還未死呢?不生不滅的是法身,肉身的死只是一種表象,病又何嘗不是表象?

由於不明此理,在修煉過程中,一旦自己有病或原來的病一直未愈,則心生疑惑:“是否我修的法不對?或者我不適合修此法?”如果看見師父或善知識有了病,則對師父和善知識產生懷疑,師父、善知識還會有病嗎?則對師父和善知識的相信程度大打折扣,就不能認認真真、不折不扣地按照師父或善知識的教導去修煉。結果障礙了自己修行的進度。

又如:有些修行人把是否得到眼前的福報作爲修行好壞的標準。一旦遇到災禍或坎坷,則產生種種疑惑,或者認爲我修煉了這麼長時間還有災禍,說明修行不管用,或者埋怨佛菩薩不保佑自己。不知道修行的本身就是逆水行舟,不可能一帆風順,這種貪圖近利仍是貪心的表現。總想小捨得到大便宜,卻不知道“佔小便宜喫大虧”之理。修行人更不能只看陽而忽視陰,只看近利而忽視遠大的目標。如果無災、無難、無魔的助緣,你如何修成佛?如果只圖眼前的近利,只看表象的陽,而不知修行是陰德的積累,得到一些眼前近利之後,就不想再繼續修行,則易半途而廢。

又如:許多修行人執着看了多少部經,唸了多少萬句佛號,跑了多少山,拜過多少廟,捐了多少錢,放了多少生,做了多少善事。如果隨緣去做這些事情,當然也無可非議。如果執着攀緣地去做這些表象事物,還可能是造業。如果不從心上修,只能得些福報而沒有功德,尚未回到修清靜心的根本上。如果不從心上修,整天在外面亂跑亂求,只能使自己的心越跑越亂。由於心不清靜,身上的病也不易好轉,甚至還可能招來附體。

又如:心理偏於“善”的人,認爲公好,私不好,所以平時總是看不慣有私心的人,看到各種自私的現象就反感和憎恨。其實,公和私都是必不可少的陰陽兩面,如果只有公沒有私,公又如何獨立,公與私如同手心手背,本來就是陰陽一體的,是不可分割的。那些反感“私”的人,表面爲“善”,其實心理卻在產生“惡”。當他反感“私”的同時,自己心理當下就不舒服,因爲他已經失去了陰陽平衡。執着一個“善”,必然造就一個“惡”。

又如: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有許多人也打着宏揚佛法的旗號,在民間及寺院裏傳法,利用修行人心誠而又不辨真假的無智心理,騙取錢財或者假傳佛法。許多修行人正是因爲只看見他是在傳佛法的表象。末法時期,真佛不一定在寺院內,更不一定是在單純的傳佛法。如果佛只在寺院,多數衆生都不在寺院,佛如何普度衆生?如果佛只以佛教一個門派的面目出現,其它無信仰或有其它信仰的衆生又如何普度?如果佛爲了方便度衆生,或者改個其它名稱把衆生先引至佛法門口,然後再引其入門修佛法。你如果沒有慧眼,認不出真佛,更認不出這是佛法變通之後的方便法門,甚至去分別,去攻擊,才真正應了“末法時期許多人是打着佛法的旗號反佛法”的象徵,怎能不讓衆佛痛心?

那麼在末法時期如何才能辨別真僞,少走彎路呢?首先不要被表象(陽)所迷惑,不要以寺院、出家人、居士、高僧、高人(有大神通)以及長相、年齡來定論。關鍵先要看他開悟沒有。是否開悟的重要標準是“有沒有斷分別心,立平等心”。如果某人分別心還很明顯,張口閉口攻擊別人:“我這個法好,別的法不好”;“這個人是邪法,那個是外道”;或者總想顯示自己的神通;或者總想控制別人等等,都是未開悟的表現。佛曾言道:“即使能講經十二部,如未開悟全是魔說”。

開悟者應以平等心待人,既不攀緣又不想控制別人;既不抬高別人,也不能貶低他門;既不謙虛也不傲慢;他不一定是大德高僧,也不一定顯現什麼神通;他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覺悟者。當你跟他接觸時,你會感到有一股強大而又平靜的吸引力;當你跟他交談時,他說出的每一句話,都能使你心裏清靜豁亮;他能給你自由,能使你從心上解脫苦難和煩惱;他指給你的修行道路是從心上修,是改習氣,斷分別,是讓你修出清靜心。

如何正確把握陰陽

人們要想在修行道路上少走彎路就要正確地把握陰陽,把握的方法有以下幾點:

(1)認識和處理一切事物,既要看陽又要看陰。把陰陽視爲一個整體。如果你只看陽的一面,實屬偏知,必然產生偏見,在偏見思想的指導下修行,肯定會互偏互障,多走彎路。

(2)認識和處理一切事物,要把表象與內在的實質聯繫起來去悟。這裏爲什麼是“悟”而不是“看”?因爲“看”仍是三維肉眼功能的層次,只能看到表象。而實質和內涵是要靠悟才能明白。例如:濟公活佛表象上又喫肉又喝酒,衣服破,身上髒,表象上看象佛嗎?而人們認爲佛起碼應該是喫素的,而且要有儀表堂堂的好像。這就是隻看錶象而不悟實質的互偏互障。而千劫難遇的善知識就會與你擦肩而過,有緣無份。

(3)認識和處理一切事物,要把過去、現在、未來全方位的時間、空間聯繫起來看,而不能只看一時一事,要用超時空的清靜心去悟。

(4)認識和處理一切事物,要從因果的角度去悟。因爲一切事物都離不開因果關係。如果只看現在的果,不看過去的因,仍是偏知偏見,就不可能正確、全面地認識和把握事物,就會造成心理不平衡。

(5)“陰陽根本律”中的“陰陽互根”還啓示我們,當你的心理對另一方人或事物有反感,甚至與其有對抗心理的時候,那麼,另一方人或事肯定也與你形成對抗。但是,一般人都認爲是別人有意與你對抗,其實你錯了。一切障礙在內不在外。這個對抗並不是別人或那個事物要與你對抗,其主動權完全操控在你自己手裏。“萬法唯心造”,是你自己的心把這種對抗感招來的。

這一點,一般人是很難理解的。只要你有與某人某事反感或對抗的心理,即使你嘴上不說出來,這個心靈的感應就會傳到對方的心靈中。只要你這裏有一個作用力,在對方就必然產生一個反作用力,而這個反作用力的產生,並不是他自己產生的,而是你這個作用力造成和帶來的。因爲這是陰陽互根的規律自動產生的陰陽平衡作用所決定的。你要想消除與別人的矛盾,要想不與別人發生爭鬥,先要從自己做起,先要消除自己的對抗、反感、仇怨、憎恨的心理,自己心理對外界的一切人或事都達到非常平衡時,外界就不會產生反作用力。

相反,當對方主動與你發生矛盾,產生了作用力的時候,你這邊只要能把握定力,始終保持心理平衡,不起任何與其對抗的心理,等於沒有產生反作用力,那麼,根據陰陽互根原理,對方心靈中的作用力也就失去了作用,久之則會自動消失了。這也是陰陽互根規律所決定的。這個規律在實踐中已經得到了反覆的驗證。

(6) 因爲“萬法唯心造”,所以把握陰陽的關鍵在於把握自心的平衡,時刻保持一個平靜、平和的心理,才能在遇到和處理一切事物中把握正確的方向和方法。在看待一切事物時,要用平等心,而不用分別心;面對一切事物,既不攀緣,也不躲避;在事情沒有緣之前,不去攀緣動念,保持無所求之心;當有緣之時,在做事過程中,只管清靜心去做,而不求任何結果;在做完事後,立即放下不再想。這些都是保持心理平衡的具體方法和思路。這樣雖然也在做事,但始終保持着無爲無念的清靜狀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