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宝塔区南泥湾镇米庄村耕地被挖掘机大量取土,形成雨水坑,造成了严重损害,笔者随后赶往现场调查。

8月6日,笔者来到宝塔区南泥湾镇米庄村据反应长期在耕地乱挖,现场看到挖掘机、装载车正在忙碌的在耕地内挖取土沙粒。除此之外,在南泥湾采油厂新窑采油队米庄采油站近内施工还挖一块山地,山体已经被挖空了一侧斜坡,容易形成山体滑坡,属于严重安全隐患。

笔者询问了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称:这是宝塔区交通局通村公路“麻塔村-稍元梁村”段的工程,全程7公里左右,按规定每天洒水四车,但由于天气炎热,供水不够,只能洒2车导致果树、庄稼被尘土覆盖。修路虽是好事,但也不能以百姓利益为代价,当地村民说“村领导说不敢阻挡,怕不给修道路建设。”

据当地民介绍,该段工程每日洒水量连一车都不到,多数时候洒水车都是停放在一边的,风吹着扬尘到处飘飞,田地铺了厚厚一层灰尘,严重影响农民土地生产。

笔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宝塔区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做了相关记录,称暂时不清楚具体情况,但是在开采方面,陕西省如果在河道内,归当地政府河道管理部门管理;如果是在非河道内,就是属地管理,应该是宝塔区土地局。

等待几天未果后,笔者于8月10日再次拨通了宝塔区土地管理局张科长的电话,张科长称:我们是审批单位,如果你们要反应情况应该找执法单位。笔者提到前半年已经向执法部门反映过相关情况,但直至如今该处采挖仍然在进行,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情况不太了解,等核实完毕后再给予答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严格控制将耕地转变为非耕地。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没有任何资质、手续的“黑作坊”式采挖单位,随意毁坏耕地、村委共有地,为何如此猖獗?管理部门为何长期不管理?经过媒体报道之后,仍然自行其是,无人出面给个说法,也没有补办相关手续,是否还要继续运营下去?对于在耕地长期随意乱挖,监督部门是如何监管的?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只是推脱,迟迟不给予监督媒体回复,谁是背后的保护伞?

请相关主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引起重视,发挥主观能动性,查处不良企业,维护百姓权益。

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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