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5个中西部和老少边穷且村镇银行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省份开展首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以来,村镇银行机构数量稳步增加,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村镇银行作为县域支农支小专业化社区银行,是发展普惠金融、助力精准脱贫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生力量,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05家,县市覆盖率67%,覆盖了415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中西部地区共组建村镇银行1050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5.4%。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4万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1.8%,户均贷款34.9万元。

今年年初,原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新设或者选择1家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投资管理行,即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由其受让主发起人已持有的全部村镇银行股权,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履行主发起人职责。

《通知》指出,在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国定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区域,可以在同一省份内相邻的多个县(市、旗)中选择1个县(市、旗)设立1家村镇银行,并在其邻近的县(市、旗)设立支行,即实施“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模式。

具体模式是,在多个邻近县中选择一个县设立村镇银行总部,在邻近县设立支行。设立支行数量根据所在地经济金融总量、主发起人资本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个。

对于开展此次试点的主要目的,银保监会表示,加大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金融资源投入,有针对性地解决欠发达地区单独组建村镇银行法人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经营的突出困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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