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山西位列其中
9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公告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甘肅、青海、新疆等15箇中西部和老少邊窮且村鎮銀行規劃尚未完全覆蓋的省份開展首批“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
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鎮銀行在四川省儀隴縣成立以來,村鎮銀行機構數量穩步增加,區域佈局不斷優化。村鎮銀行作爲縣域支農支小專業化社區銀行,是發展普惠金融、助力精準脫貧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新生力量,已成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1605家,縣市覆蓋率67%,覆蓋了415個國定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縣。中西部地區共組建村鎮銀行1050家,佔村鎮銀行總數的65.4%。已開業的村鎮銀行資產總額1.4萬億元,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合計佔比91.8%,戶均貸款34.9萬元。
今年年初,原銀監會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開展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出,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銀行,可以新設或者選擇1家已設立的村鎮銀行作爲村鎮銀行的投資管理行,即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由其受讓主發起人已持有的全部村鎮銀行股權,對所投資的村鎮銀行履行主發起人職責。
《通知》指出,在中西部和老少邊窮地區特別是國定貧困縣相對集中的區域,可以在同一省份內相鄰的多個縣(市、旗)中選擇1個縣(市、旗)設立1家村鎮銀行,並在其鄰近的縣(市、旗)設立支行,即實施“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模式。
具體模式是,在多個鄰近縣中選擇一個縣設立村鎮銀行總部,在鄰近縣設立支行。設立支行數量根據所在地經濟金融總量、主發起人資本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原則上一般不超過5個。
對於開展此次試點的主要目的,銀保監會表示,加大對中西部和老少邊窮地區金融資源投入,有針對性地解決欠發達地區單獨組建村鎮銀行法人無法實現商業可持續經營的突出困難,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和可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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