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專業化評估方式或出臺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彭揚 實習記者 歐陽劍環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業內人士認爲,從需求側角度看,房地產稅或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明年或進入立法程序

  財政部部長肖捷日前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此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也將房地產稅法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預計2018年房地產稅有望進入立法程序。”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表示。

  朱海斌認爲,與過去兩三年相比,目前整個房地產市場庫存量明顯下行,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了變化,是正式啓動房地產稅立法程序較爲良好的時機。

  “政策規定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房地產稅的推進要以立法爲前提,短期不會徵收,但預計到2020年會有很多實質性的徵收措施出現。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要等人大宣佈一審才正式開始立法程序。”

  以評估值方式徵收

  嚴躍進表示,評估值的徵收方式實際上是對房屋持有環節的徵稅。在持有環節中,會基於房屋的原值和現有價值,以及房地產市場所處的環境、周邊同類房產的價值等進行系統評估,進而得出相應的納稅份額。換言之,評估值越大徵收越多,評估值越小徵收越少,符合持有環節徵稅的原理。

  “將會有一套具體的、專業化的評估方法。”賈康表示,房地產稅與正在徵收的房產稅不一樣,現在的房產稅是針對經營性的房產,不涉及住房。只有上海和重慶兩地的試點涉及一些增量和高端存量。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此前也表示,無論是宏觀調控還是地區平衡,房地產稅都是一個非常好的稅種。另外,房地產稅是對資產徵稅,會打擊投機性的房屋囤積,不會影響老百姓的工作積極性。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稅的徵收對國家來說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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