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进一步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的通告

登革热是一种由伊蚊(俗称“花斑蚊”)传播登革病毒而引起的乙类急性虫媒传染病,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肌肉、骨骼关节疼痛,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出血、血小板减少等症状,一般发生在每年的5—11月,7—9月为高峰期。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人与人之间不会传染为做好今年的登革热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永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预防登革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防蚊灭蚊。蚊虫是登革热传播的主要媒介,灭蚊是重中之重。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开展“倒积水、清淤泥、除杂草、防叮咬、勤消杀”等防蚊灭蚊行动:(一)彻底打扫住房内外,排干房屋四周的沟渠死水,疏通下水管道,平洼填坑。(二)注意室内的水生植物,每隔5¬—7天换水洗瓶,花盆底部不要留有积水。(三)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废旧轮胎、啤酒瓶、竹筒、闲置器皿等易积水的容器,减少伊蚊幼虫繁育场所。(四)定期检查清理建筑工地、地下室积水杂物,消除蚊虫孳生地。(五)尽量少去树荫、草丛、树洞、石穴、水池等潮湿阴暗处。(六)户外活动或劳动时,应尽量穿长袖衣服及长裤,并在裸露的皮肤上涂抹驱蚊液,避免蚊虫叮咬。(七)家庭可适时使用蚊香、电子驱蚊器、电蚊拍等装备,也可使用杀虫喷雾剂对房间实施灭蚊处理。

二、全民参与预防。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清除蚊虫孳生地和防蚊灭蚊工作;广大群众要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参与防蚊灭蚊行动。同时,要自觉配合单位、村(社区)、医疗机构的爱国卫生行动,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主动向疾控部门报告,确诊或疑似的登革热患者应主动接受住院隔离治疗。对不配合防蚊灭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拒不配合治疗的登革热患者,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严明预防责任。登革热预防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联系点、单位包职工、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到户的包干负责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前采购、贮备防蚊灭蚊用品,确保登革热预防措施到位。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抓好辖区内登革热预防的宣传、教育、筛查和灭蚊等工作。县卫健、疾控等部门要做好疫情监测、药械采购和登革热患者救治,组织专业队伍对县城区广场、公园、河道水域等公共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防蚊灭蚊行动。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县商务、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成立专业队伍,落实县城区及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的环境卫生保洁和防蚊灭蚊措施。对预防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来源:中国微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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