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訴書指控,2015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翁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李某,此後爲騙取錢財,隱瞞了自己已婚、家境一般等事實,同時捏造自己系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的特警,以此騙取被害人李某信任。2015年,翁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在永嘉某中學教書的李某,雖然李某比翁某大5歲,兩人卻格外投緣,剛開始,兩人互相交流着蜜蠟生意買賣,慢慢熟悉起來後,爲了取信李某,方便進一步詐騙,翁某謊稱自己爲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特警,並隱瞞婚史。

(原標題:無業已婚男子謊稱特警 永嘉女教師被騙人財兩失)

溫州網訊 溫州男子翁某謊稱自己爲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特警,騙得永嘉某中學女教師“借”出幾十萬元,併爲其生下一子。日前,永嘉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翁某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15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翁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李某,此後爲騙取錢財,隱瞞了自己已婚、家境一般等事實,同時捏造自己系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的特警,以此騙取被害人李某信任。隨後,雙方發展爲男女朋友關係。期間,被告人翁某以給領導送禮、把人打傷需要賠錢、投資等各種理由,騙取被告人李某幾十萬元。同時在雙方交往期間,被害人李某於2017年6月在溫州市人民醫院流產,於2019年3月在吉林省某醫院生下一男嬰。

永嘉縣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翁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觸犯刑法,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僞造警官證,用特警身份騙取異性好感

1987年出生的翁某,小學文憑,溫州市鹿城區人,已婚並育有一子,據他母親介紹,翁某沒有正式工作,先後在安邦護衛做了5年,2015年到溫州市建設局做駕駛員,於2017年6、7月辭職後,與朋友合夥做蜜蠟、綠松石生意。

2015年,翁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在永嘉某中學教書的李某,雖然李某比翁某大5歲,兩人卻格外投緣,剛開始,兩人互相交流着蜜蠟生意買賣,慢慢熟悉起來後,爲了取信李某,方便進一步詐騙,翁某謊稱自己爲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特警,並隱瞞婚史。2016年1月,兩人正式確定爲男女朋友關係。

交往期間,翁某偶爾穿着特警服出入李某的單位,與李某交往時,故意不斷重複自己的警察身份,且不斷編造藉口,如掃黑、領導培訓、在外執勤等,通過這些信息不斷加深李某對其警察身份的認同。

2017年9、10月份,李某和翁某提起,要去東北老家見父母,商量二人的婚事,翁某自知躲不過,肯定會問起他工作的事情,就在網上造了一張假的警官證,並拍照發給李某看。

2018年初,翁某飛去東北見李某的父母,又提到自己在甌海特警隊工作,並馬上要提幹了,再一次出示存儲在手機內的假警官證,揚言他們可以去查真僞。

以各種由頭要錢,李某被騙走幾十萬元

自發展爲男女朋友關係後,翁某多次向李某借錢。

2016年10月,翁某說自己的小姨在北京的公司要上市,叫他參與投資原始股,翁某慫恿李某投資,並出示了一張投資委託協議電子版,李某和家人湊了30萬元給翁某,翁某說自己和朋友又湊了湊,以自己的名義共投了73萬元。

2017年元旦,翁某假借自己給領導送禮,爲提幹走關係,從李某處騙走2.5萬元;同年,他謊稱出警將人打傷了需要墊付醫藥費,從李某處拿了1.2萬元;2017年10月,翁某謊稱自己要投資二手車買賣,需要資金週轉,從李某處借走6萬元。翁某供認,他陸陸續續從李某處騙了幾十萬元。

案發後,翁某供述,自己這幾年在外做生意虧了很多錢,家境又不好,拆東牆補西牆,他編了各種理由從李某處拿錢還債。除了欠李某的債,他還有25萬元外債。

騙局揭穿後,被害人無奈生產

交往三年期間,李某說,翁某隻送了她一顆鑽石,以及一支高仿的手錶。李某說,最初是相信翁某的特警身份,對他放鬆警惕,後來因爲相處久了有了一定感情,對他更信任了,所以,纔會對他的各種要求都儘量滿足。

2018年7月末,李某發現自己再次懷孕,同年10月,她的父母從東北老家趕來照顧她,要求和翁某的父母見面商量兩人結婚以及撫養孩子的事情,翁某迴避搪塞,仍舊捏造自己去杭州培訓。懷疑的種子產生,在此期間,李某委託朋友去甌海分局特巡警大隊調查翁某,發現查無此人,並馬上報警。

更令李某無法接受的是,翁某於2012年生育一子,且在2015年與他人已經結婚,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平時租房子住。因是高齡產婦,且之前流過產,醫生勸告被害人李某再次流產可能會不孕,被迫無奈下,李某於2019年3月產下一男嬰。

而等待被告人翁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日前,永嘉縣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向永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劉雨欣 本文來源:溫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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