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體育大生意第1343期,歡迎關注最好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本文作者:黃詩旋體育大生意記者北京時間2018年2月9日19點,韓國平昌冬奧會拉開帷幕,“朝韓共同入場”、“點火儀式”、“開幕式主題曲”都成爲關注

體育大生意第1343期,歡迎關注最好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



本文作者:黃詩旋

體育大生意記者


北京時間2018年2月9日19點,韓國平昌冬奧會拉開帷幕,“朝韓共同入場”、“點火儀式”、“開幕式主題曲”都成爲關注熱點。而就在9日下午,就在開幕式開始前幾個小時,騰訊、優酷先後宣佈正式獲得2018年平昌冬奧會賽事在中國大陸地區網絡播出權,將全程播出平昌冬奧會17天的精彩賽事。據體育大生意獲悉,他們各付出了數千萬元人民幣的代價。


▼騰訊體育宣佈獲得平昌冬奧會點播權


作爲中國奧委會唯一的互聯網服務合作伙伴,騰訊在平昌冬奧會的報道中投入巨大,據此前消息,騰訊派出包括世界冠軍小楊陽在內的近百人團隊赴平昌報道。龐大的報道團隊中囊括了最精銳的冠軍、專家、記者和合作媒體。而他們更是在前方搭建兩個共計約400平米的演播室,其規模成爲歷屆冬奧會之最。

▼阿里體育聯合優酷宣佈獲得平昌冬奧會點播權


而阿里巴巴則是聯合其文化娛樂集團大優酷事業羣下的視頻平臺優酷宣佈獲得平昌冬奧會網絡播出權。2017年初,阿里巴巴就跟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達成期限直至2028年的長期合作。阿里巴巴加入奧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贊助計劃,是“雲服務”及“電子商務平臺服務”的官方合作伙伴以及奧林匹克頻道的創始合作伙伴。

繼里約奧運會開幕式開始前17天央視宣佈分銷奧運會點播權之後,央視在平昌冬奧會的處理上再度祭出“壓哨”大招,在開幕式前才最終與騰訊、優酷達成協議,分銷出網絡播映權,而這個權益並非奧運賽事直播權,所有比賽在新媒體平臺都將延時30分鐘播出,更準確的稱呼是點播權。

▼央視新媒體獨家直播平昌冬奧會


自從46號文件發佈以來,各級政府給體育產業帶來了各項政策上的鬆綁。而央視在體育賽事上擁有的壟斷優勢也漸漸消失,騰訊和蘇寧成爲瓜分籃球和足球版權賽事的新的巨頭。但是自2000年起,央視先後有廣電總局頒佈的《關於加強體育比賽電視報道和轉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關於改進體育比賽廣播電視報道和轉播工作的通知》保駕護航,其中規定:重大的國際體育比賽,包括奧運會、亞運會和世界盃足球賽(包括預選賽),在我國境內的電視轉播權統一由中央電視臺負責談判與購買,其他電臺電視臺不得直接購買。

除了老生常談的俄羅斯世界盃、卡塔爾世界盃版權之外,央視手中撰着的更值錢的則是直到2024賽季奧運會的所有奧運會轉播權。據悉,在最近的一次交易中,央視共耗資5.5億美元,購買了2018年開始連續四屆奧運會賽事數字媒體轉播權,包括平昌冬奧會、東京奧運會、北京冬奧會、巴黎奧運會。而2018年-2022年的三大奧運盛世均在亞洲地區舉辦,央視也因其轉播時間優勢付出了更大的代價,要知道2012年時,央視爲2014年索契冬奧會和2016年裏約夏奧會的轉播權僅花費1.6億美元。

國內體育版權優勢地位的缺失,以及版權費用的水漲船高,讓央視在奧運會、世界盃這種極度稀缺資源的處理上更加強硬。2月7日,央視發佈《2018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版權聲明》,表態稱根據中央電視臺與國際奧委會簽訂的協議,中央電視臺擁有本屆冬奧會中國大陸及澳門地區獨家全媒體轉播權,並將聯合各方加大維權力度,對未獲授權使用奧運賽事節目的行爲堅決依法予以追究。

從此前奧運會情況來看,2008年北京奧運會,CNTV尚未開播,但央視即已購得新媒體轉播的版權。據當時報道稱,央視以2000萬元人民幣獲得新媒體版權,此後以每家3000萬-5000萬元的價格賣給國內10多家商業網站,淨賺近4億元。


▼倫敦奧運會開幕式前4個月央視開始分銷版權


2012年倫敦奧運會,央視廣告部在招商時發現,門戶網站視頻欄目會大量分流央視和地方電視臺廣告收入,爲了保證廣告招商達到預期目標,他們要求CNTV不賣或者最後時刻才賣轉播權。因此直到奧運會開幕前4個月,CNTV纔開始向國內門戶網站推銷倫敦奧運轉播資源包,其中包含三類:A類包將囊括直播、點播和央視節目,報價爲5500萬元;B類只含直播和點播權,報價3500萬元;僅包含點播權的C類包,報價2800萬元。基於成本考慮,國內四大門戶網站最終都選擇購買不含直播權的C類資源包。

而到了2016年裏約奧運會,央視在開幕式前17天突然宣佈分銷,非獨家新媒體版權要價1億元人民幣。而在距離開幕式僅剩7天和3天時,騰訊和優酷才分別正式宣佈了獲得奧運賽事點播權的消息。


▼央視冬奧會節目


平昌冬奧會期間恰逢中國的春節,央視在版權處理上更加謹慎。五星體育等地方體育頻道率先宣佈獲得平昌冬奧會版權,這部分信號的來源是央視5套和5+的部分賽事開路信號。而2月9日下午,在里約奧運會上聯合“接盤”的騰訊和優酷先後宣佈獲得冬奧會點播權。

央視此舉不難理解,確保比賽轉播的獨家性能最大化廣告商的利益,廣告售賣價格自然也就水漲船高。而購買方騰訊、優酷已經沒有銷售廣告的時間,“回本”幾乎無望,從生意角度,通過直接的權益商業變現太難,騰訊和優酷此舉更多是從戰略卡位以及品牌忠誠度等角度來考量。


▼央視世界盃版權絕不分銷


2018年除了冬奧會之外,更有“重中之重”俄羅斯世界盃,央視在2018 世界盃全媒體廣告資源發佈會上,更是高調打出“世界盃全媒體版權絕不分銷”的標語喂廣告商們喫下定心丸。爲了不讓新媒體分流央視的廣告收入,這次央視也是在平昌冬奧廣告招商基本完成後纔開始分銷新媒體轉播權,而版權處理上並沒有“絕不分銷”。因爲國際奧委會的轉播授權原則,包括授權單位的整體實力,出售轉播權帶來的經濟收益,以及其在當地的影響力。在中國,央視綜合實力首屈一指,而在衛星村村通、戶戶通之後,央視頻道受衆覆蓋面也傲視羣雄。但在網絡覆蓋面上,央視卻並不佔優勢,分銷奧運會網絡播出權,也是爲了滿足國際奧委會最大影響力原則。



注:本文所用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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