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越通社河內——據越南公安部於5月6日的消息,越南公安部安全調查機關已就“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案進行起訴,同時起訴5名涉案人員。具體是,越南公安部安全調查機關已起訴四名涉案人員,分別是陳文名(1989年7月27日生於胡志明市)、阮氏清河(1984年11月10日生於胡志明市)、阮春雄(1978年4月10日生於河內)和武日俊(1960年12月22日)。

越南對“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案件涉案人員進行起訴

從左到右:被告人阮春雄、阮氏清河、阮林士。圖自互聯網

越通社河內——據越南公安部於5月6日的消息,越南公安部安全調查機關已就“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案進行起訴,同時起訴5名涉案人員。

越南公安部就2018年12月21日至23日期間149名越南遊入境中國臺灣後脫逃一案進行調查之後通知,越南公安部已就河內市和部分省市發生的“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案件進行起訴,以“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罪進行起訴。

具體是,越南公安部安全調查機關已起訴四名涉案人員,分別是陳文名(1989年7月27日生於胡志明市)、阮氏清河(1984年11月10日生於胡志明市)、阮春雄(1978年4月10日生於河內)和武日俊(1960年12月22日)。

從左到右:被告人武日俊和陳文名。圖自互聯網

另外,越南公安部調查安全機構決定對阮林士(1984年10月8日生於胡志明市)頒發起訴書和搜查令,並採取監視居住措施。

公安部根據2015年刑法第349條規定以“組織他人在臺灣脫逃” 罪上述5名涉案人員進行起訴。

根據東森國際旅行社的通報,有4個旅行團共232人通過臺灣外事部門“觀宏項目”申請赴臺旅遊電子簽證,21日及23日分別有1團及3團入境臺灣高雄,人數共153人。但隨後幾天,旅行社陸續通報有部分旅客失蹤脫逃。

來源: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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