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恶劣!南宁18岁少女因小事纠集100多人持械斗殴,被判8年!

大家还记得南宁轰动一时的“永和桥持械斗殴事件”吗?因为一段“社会摇”,18岁少女纠集100多人参与斗殴,影响十分恶劣。

12月21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主犯“小辣椒”陆晓琪获刑8年。

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理)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18岁的陆晓琪发现后,双方因抄袭问题发生矛盾,在QQ中互相对骂,并约定于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2 少女煽动他人斗殴

陆晓琪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并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讨论组,煽动其他成员参与聚众斗殴,共同讨论斗殴的具体事宜。

3 制作斗殴材料

陆晓琪鼓动陈某(未成年人)使用烟花、甩炮、沙子、饮料罐等材料制作具有触地即爆功能的“红牛罐”。莫越接收到约架信息后,即前往南宁市八中附近的奶茶店集合,并提供沙子给陈某,由陈某将沙子填充到“红牛罐”中。

2月25日晚10时许,陆晓琪纠集的万秀一方约50~60人往南宁市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行进。到达永和大桥时,万秀方总人数约为100人。

上述人员在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遂互扔“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

斗殴过程中,陆晓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莫越将“红牛罐”扔向对方,并持刀具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陈某持一把长刀追打对方人员……

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級。该聚众斗殴行为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暂时性中断。

▲事发时路面监控拍摄画面

案发后,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处置,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陆晓琪以及其他涉案嫌疑人,缴获涉案工具一批。

1 5月23日

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5月30日,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5名被告进行了宣判:

方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冯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覃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廖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张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 11月9日

“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再次开庭,江南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3 12月21日

此案在江南区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认为,陆晓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该案造成交通混乱,且该案的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对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影响较大,社会影响恶劣。

▲主犯“小辣椒”陆晓琪。

▲陆晓琪煽动、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叫同伙制作“红牛罐”为械斗做准备,且在斗殴现场全程参与,是主犯且是首要分子。

▲莫越不仅为同伙制作“红牛罐”准备材料,还在现场投掷“红牛罐”,且持械参与斗殴。

▲陈某不仅制作“红牛罐”,还在现场持械参与斗殴,均是主犯且是积极参加者。其他3名被告为从犯。

▲庭审现场。

法院一审判处↓↓

陆晓琪有期徒刑8年

莫越有期徒刑6年

陈某有期徒刑4年

其他3名从犯分获两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罚

至此,“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全部审结。

受审的6名被告年龄在17~19岁之间,主犯陆晓琪年仅18岁。这不禁令人唏嘘,因一时冲动而换来牢狱之灾,也毁掉了大好的青春,实在得不偿失啊……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陈诗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猜你还会看:

•反转!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真相竟是…

•可怕的回南天!南宁人再坚持几下,冷空气快到货了!

•“对、对、讲得对!”柳州网红奶奶去世,网友泪别:一路走好

•南宁火车站,一男子被要求开包,竟狠砸女安检员头部!包里装满…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