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工作队在调研时发现,2016年脱贫户刘大民今年种植西瓜规模达到20余亩,收益颇丰,并且他踏实肯干,经过多次沟通和动员,刘大民也接过这个重任,带领万宁同裕种养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村民以资金、土地入股,雇佣本村村民参与劳动,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以树立脱贫致富榜样的形式补齐“精神扶贫”短板,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霍前龙介绍,每年西瓜种植季节,红光村村民就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土地租赁给福建一带的瓜农种植麒麟大棚瓜,这样的土地租赁模式给村委会在土地管理造成一定的混乱。

“我积累了19年的种西瓜经验,我相信结合十几年的种瓜经验加上政府的帮扶,我一定能带领万宁同裕种养专业合作社走上正轨,实现共同富裕。”4月25日,在万城镇红光村西瓜种植基地,2016年底的脱贫户刘大民信心满满地对记者说。

在西瓜种植基地记者还看到瓜农们正忙着收获最后一批麒麟西瓜,一位收购商告诉记者,这里种植的麒麟西瓜甘甜可口,很受市场的欢迎。

红光村委会位于万城镇东南端,辖区面积4.27平方公里,水田1600.72亩,辖有后边村、小芒村、村仔园村、北排村、刘家村、上村村、南排村、田尾村、外田村等9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37户4166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2户174人,其中,已脱贫46户162人,未脱贫6户12人。

以合作社为龙头 谋划壮大村集体经济

“有产才能富民,有业才能兴家。农业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环节。”驻红光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霍前龙深谙此道理,在2018年6月份驻村之后便积极调研村庄产业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群众,了解到红光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以种植西瓜,苦瓜,朝天椒等季节性瓜菜为主,但并没有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在走访调研中,霍前龙还发现,红光村土地适宜种植西瓜,种植西瓜已有十几年历史,但是瓜农多为福建一带农民,本地村民虽然也有种植,但规模较小,并且未形成自己的品牌。

村民正在给麒麟西瓜打包装箱

“刚被派到红光村的时候,看到了很多闲置的荒地,当时我就很诧异。”霍前龙告诉记者,造成荒地闲置的原因,大部分是因村里的年轻人都不喜欢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多数选择外出务工,虽然年轻人外出务工收入较稳定,但也促成红光村渐渐‘空壳化’。

霍前龙介绍,每年西瓜种植季节,红光村村民就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土地租赁给福建一带的瓜农种植麒麟大棚瓜,这样的土地租赁模式给村委会在土地管理造成一定的混乱。为此,3月30日,红光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加强村集体土地规范化管理事宜及推进本村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打造红光品牌进行了热烈讨论,村民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发表意见建议。全票同意以后由村委会加强对村里土地租赁的管理和统筹,同时评选致富带头人,探索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带动村民致富奔小康。

4月16日,经过两周的紧张筹备,由万城镇红光村委会2016年脱贫户刘大民任理事长的万宁同裕种养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谈起合作社成立的初衷,霍前龙说:“就是想实现共同富裕,希望通过乡村振兴能让红光村的村民实现共同富裕。”

为什么选择刘大民担任理事长?因为工作队在调研时发现,2016年脱贫户刘大民今年种植西瓜规模达到20余亩,收益颇丰,并且他踏实肯干,经过多次沟通和动员,刘大民也接过这个重任,带领万宁同裕种养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村民以资金、土地入股,雇佣本村村民参与劳动,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以树立脱贫致富榜样的形式补齐“精神扶贫”短板,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红光村委会南排村的李阿婆告诉记者,她每年西瓜季节都到西瓜基地打工,一天可以赚130元,收入还不错,但是如果自己也能入股当老板,就相当是给自己打工,会更有动力。

多举措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在距离红光村委会不到200米的路边,坐落着一座北排书屋。书屋外,花团锦簇,三角梅争相怒放,书屋内翰墨飘香。

鲜花映衬下的北排书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等诗词歌赋和名言警句的书法作品装潢着整间书屋。记者注意到,这些作品的作者大多数都是十几岁的小朋友,不禁让人感叹真的是“耕读传家”。

红光村委会主任陈小勇指着堆放在角落里一堆书法练习纸告诉记者,这些都是村里的小孩子每周练习留下的,每个周末村委会都会请来老师义务教授孩子们研习书法,练习书法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因有人照管孩子也让家长们很放心。

据介绍,北排书屋所在的老房子是村小学老校长吴斌的自家老宅,他无偿将自家老宅提供给村委会设立书屋,增加阅读场所,让村里的村民和孩子可以利用空闲时间来读读书,练练书法,以营造乡村良好的文化阅读氛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26日,乡村振兴工作队还聘请了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山林为红光村委会法律顾问,今后,村委会将通过法律顾问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让村民在享受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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