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報考人員登陸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網址:http://182.92.48.108:81/),註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後,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體檢、考覈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覈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19年5月16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爲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研究生專業參考《關於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覈、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5月17日9時— 5月20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5月17日9時— 5月21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陸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網址:http://182.92.48.108:81/),註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後,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時間:5月21日17時— 5月24日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並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覆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爲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爲自動放棄報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於5月23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覆印件傳真至0577-89090172,經審覈後免除其考試費。報考殘疾人專崗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3、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覈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並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溫州人才網http://www.wzrc.net(以下簡稱相關網站)公佈。招聘計劃取消的,請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於5月25日登陸報名系統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並打印《筆試准考證》

時間:5月29日9時—6月1日9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

(二)筆試

1、財務類崗位,考試時間和科目爲:

6月1日上午 9:00—11:30 《財會專業知識》

6月1日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法學類崗位,考試時間和科目爲:

6月1日上午 9:00—11:30 《法律專業知識》

6月1日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除上述類別外其他崗位,考試時間和科目均爲:

6月1日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6月1日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每個科目滿分均爲100分,兩門成績各佔筆試總成績的50%。

2、部分崗位增設計算機專業筆試,其中計算機軟件專業知識筆試,主要測試計算機綜合基礎知識、軟件工程和軟件設計等專業知識;計算機網絡專業知識筆試,主要測試計算機綜合基礎知識、網絡管理和網絡安全等專業知識。2501崗位增設活動策劃專業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活動組織、宣傳策劃、文字等方面的綜合能力。滿分均爲100分。

考試時間爲6月2日上午9:00—11:30。

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0%+專業成績×40%

4、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後一名同分的,則一併列爲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三)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僅對列爲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複審通知在相關網站發佈,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並及時登陸查詢。

2、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安排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擬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3、資格複審時,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覈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複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複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5、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陸相關網站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市人力社保局書面確認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爲100分,合格分爲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爲體檢對象。

(五)確定體檢、考覈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覈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亦相同,財務類崗位以《財會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法學類崗位以《法律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除財務類、法學類外的其他崗位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相關網站公佈。

考試總成績滿分爲100分,計算公式爲: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考覈

體檢和考覈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覈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覈結果僅作爲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覈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覈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覈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覈合格人員,確定爲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後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書,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5月8日起至5月16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用人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5月10日前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用人單位經研究認爲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5月14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補意見。

2、戶籍要求爲“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爲: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溫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溫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溫州生源201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截止到2019年5月16日,除上述人員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爲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註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並如實填寫。

3、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爲準。

4、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爲工作經歷。

6、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註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7、報考人員在初審、複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爲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8、考試違紀違規行爲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執行。

9、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複習參考用書,考試範圍參考《2019年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財務類崗位《財會專業知識》、法學類崗位《法律專業知識》筆試範圍爲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0、本公告相關事宜,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並及時登陸查詢。

附件:1.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2.2019年筆試科目考試大綱.docx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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