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用的重量單位都已經採用國際上通用的克、千克作爲單位,所以我們的體重秤也都是千克,這已經成爲了習慣。我國傳統的重量單位是公斤、斤、兩,爲了能夠與國際接軌,又考慮到老百姓的使用習慣,所以對斤和千克做了換算,1公斤等於1千克,公斤和斤之間採用的是二進制,也就是1公斤等於2斤,而斤和兩之間採用的是十進制。

但是我們在平時說話寫文章的時候都會用到“半斤八兩”,意思是指彼此不相上下,實力相當。按照現在的換算,半斤不應該是五兩嗎?爲什麼是八兩呢?這與我國的重量單位改革有關,在新中國成立之前,一直採用的是半斤八兩的換算,而使用這一換算方式得從秦始皇統一全國說起。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由於諸侯國分裂長達數百年,每個諸侯國都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文字還有度量衡。秦始皇統一以後,發現全國的度量衡都不統一,導致居民的生活極度不方便,於是秦始皇發佈詔令,全國統一使用小篆作爲統一的文字,車輛上兩個輪子的距離一律改爲六尺,馬車錢幣都進行了統一,這就是著名的“書同文,車同軌”,當然真正執行的是李斯,他順利地制定了錢幣、長度等方面的標準,但在重量方面沒了主意,他實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兩定爲一斤才比較好,於是向秦始皇請示。

秦始皇也想了很久,覺得重量要求公平,於是批示:“天下公平”,算是給出了制定的標準,但並沒有確切的數目。李斯爲了避免以後在實行中出問題而遭到罪責,決定把“天下公平”這四個字的筆畫數作爲標準,於是定出了一斤等於十六兩。當然這個一斤等於十六兩如果是用筆畫來作爲標準,那肯定是很草率的,不可能是李斯干出來的事情,而以前小篆和現在的漢字在書寫上也有不同,用現在的筆畫去定義秦朝小篆的筆畫,只是後人的牽強附會而已。

(圖片參考來源:漢典)

實際上度量衡的統一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李斯經過調查以後,衡制則以銖、兩、斤、鈞、石爲單位,二十四銖爲一兩,十六兩爲一斤,三十斤爲一鈞,四鈞爲一石固定下來。

秦權

當時的秤也叫十六金星秤,主要也考慮到公平,同時又給商販警告。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不欺不瞞,否則,短一兩無福,少二兩少祿,缺三兩折壽。 而古代人又都比較迷信,如果缺斤少兩還是承擔比較大的精神壓力。

就這樣這個十六兩秤就一直用到了解放前,解放後,我國爲了跟國際接軌,同時也爲了換算方便,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佈《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爲中國基本計量單位,在全國推廣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兩爲一斤,應當一律改爲十兩爲一斤”。一斤爲十兩也就這樣定下來,一直用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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