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等人在八達嶺孔雀城購買了聯排別墅,入住兩年來,出現或漏水或裂縫的現象,業主們找開發商多次溝通後,被告知房子要重修。由於業主互相沒有聯繫,目前尚不清楚究竟有多少家房屋出現沉降,但至少十幾戶都發現不同程度的開裂和變形。該項目的工程師沈先生承認房屋主體出現問題,並承諾“公司會對此事負責 ”。

朱女士近日向北京青年報投訴,稱自己在八達嶺孔雀城購買的一套聯排別墅,裝修且已入住,但兩年來一直從地下室進水,找開發商溝通多次後,朱女士被告知要搬出去,房子需重修。然而兩年過去了,開發商仍未採取任何行動。調查中,北青報記者看到另外一家——35棟,開裂等問題更顯嚴重,開發商已經將這家另行安排住處。

探訪

至少十幾戶的房子出現問題

北青報記者近日前往位於河北省懷來縣的八達嶺孔雀城三期,在幾位業主的指引下,看到了被投訴的聯排別墅。

朱女士介紹,這套房子是兒子給她買的生日禮物,2015年底生日那天一家人辦理了收房入住。她家地下室裝修了高端影音室,是一家人的“得意之作”,很多發燒友來看過。

2016年7月20日,大雨傾盆,朱女士一家人週末過來度假的時候發現,剛剛裝修完尚未住進去的地下室發大水。“剛開始以爲是由於雨太大了,但之後的兩年多,地下室就從來沒有幹過。”2017年7月,她家的地下室繼續“流淌着小溪”,所有的牆壁都發黴了,屋頂滴水。

與朱女士的房子同排的業主章律師慶幸自己“幸好沒裝修”。章律師夫婦說,“就是動作慢了一點,等別人裝修完了我們還沒動工,但發現房屋有些不對勁,牆壁和地面裂縫越來越大,所以就更不敢裝修了。”在章律師家的毛坯房,北青報記者看到了明顯的沉降痕跡。章律師補充道,“沉降呈增長態勢。”

章律師夫婦告訴北青報記者,開發商從來沒解釋到底怎麼回事,但通過各方面信息彙總,附近幾排別墅因地基原因發生了沉降,“朱姐家的漏水,是房屋沉降過程中撕裂了防水”。

朱女士補充說,她家影音室裝修時做了高標準的防水,不是開發商的標配,但還是“發大水”。她估計是外力所致,使得防水在沉降中並未起作用。

上述幾位業主告訴北青報記者,由於業主互相沒有聯繫方式,搞不清究竟有多少家房屋沉降了,但至少十幾戶互相溝通過,都有不同程度的開裂和變形。

追訪

從檢測報告看幾棟樓疑似危房

幾位附近的業主,因爲各家不同的裂縫、漏水以及地面沉降等,陸續向八達嶺孔雀城的開發商——京御房地產公司要說法。據他們瞭解的情況,開發商請國家級勘察設計院做了檢測,但不向業主提供全部文檔,而是分頭將節選發給不同的業主。

業主們歸納了所有信息,報告中多次使用了“C級”的表述,報告中分別對幾家業主的地基做了描述,認爲達到了“C級”。業主們找專家、上網查詢得知:“C級不就是危房了嗎!”

幾位沒被出具檢測報告的業主說,開發商將幾戶房屋問題嚴重的業主轉移,有的是臨時提供了新房,有的是在夏天雨季爲業主提供酒店居住。而這些“優厚待遇”則讓業主更擔心,“是不是我家比C級更嚴重到了D級?”

業主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自己問了專家,也在網上查詢了文件。“安全等級爲C就屬於危房,應該修復,而D級房屋就必須拆除重建,”朱女士如是說。

業內

根據報告應對承載力不足的地基加固

朱女士給北青報記者出示的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鑑定報告》顯示:“該樓的安全性等級根據上部承重結構和地基基礎的評定結果按其中較低等級確定,G37#樓南棟的安全性等級爲Csu級(應採取措施,且可能有極少數構件必須及時採取措施)。”

北青報記者採訪了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譚主任,他表示沒看見《鑑定報告》全文,自己也不是該報告的撰稿人,但該報告使用的是“《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2015”的規範。根據該文件,朱女士等業主所說的C級、D級有着明確規定:C級“顯著影響承載力,應採取措施”,D級“已嚴重影響承載力,必須採取措施”。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饒戎教授告訴北青報記者,該《鑑定報告》出自權威部門,但從形式上看,行業內只認爲是一種“諮詢報告”,而不是法定程序上的報告結論,開發商與業主如果都認可,可以按照提示來操作,但如果對涉事房屋的開發者或建設者追究法律責任,比如說經濟賠償、行政處罰等,就需要在執法機關的主持下,重新指定鑑定機構再次檢查。

不過,《鑑定報告》中闡明瞭處理建議:1.應對承載力不足的地基進行加固;2.對該別墅應進行沉降觀測,當沉降速率不收斂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在雙方爭議不大的前提下,先對沉降進行觀察,是否有繼續沉降的跡象,針對性地修復或者更嚴重的時候不排除重建。”饒教授如是說。

開發商

要拆掉所有裝修觀察沉降

在八達嶺孔雀城的客服中心,北青報記者見到了該項目負責善後的工程師沈先生。

該工程師非常坦誠,承認了房屋主體出現了問題,並承諾“公司會對此事負責”。北青報記者請他出示《鑑定報告》,沈先生並沒有同意,稱檢測還在繼續,加固工程也在一直做,不好一下子下定論。

按他介紹,每套房屋有至少兩年的“觀察期”,這期間業主不能在房屋裏居住,所有的裝修要扒開,露出原樓板和地面,包括地下室和地上一、二層。沈先生解釋,要看看裂縫是否繼續增大,由此斷定是否危險和制定翻修工程。在觀察期間,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會過來繼續鑑定,看房屋是否繼續沉降,從而制定修復方案。

沈先生表示,如果沒有觀察到繼續沉降,也需要挖開地表進行打樁加固,如果繼續沉降了,那就另外製定方案。

對於在此期間的賠償問題,沈先生宣佈了公司的政策:沒收房的,在觀察和修房期間,不管幾年,所有的時間都計算違約金;收房並且裝修了的,公司還全額賠付裝修費用。“這樣的房子,我們建設成本可能30多萬,而維修該房屋多於200萬。”沈工如是說,“公司這次拿出七八千萬修房和支付違約金。”他補充道,對於堅持退房的業主,公司也給出了相應政策。

這意味着對業主來說,可以選擇立即退房和繼續等待。朱女士表態堅決退房,並提出購房款3倍的賠償。而章律師一家聲明與朱女士訴求一致,但不排除看開發商補救的效果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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