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没错,另外出动了相当多的人力包括这个添加的物力进行救援,2019年对违法穿越人员的处罚数字已经达到了17个人,包括这三个人,另外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线的标牌两种,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但是这次当事人却说我们从新疆过去的,我们也没看到牌子,或者是从另一边看到牌子不知道这个相关的内容,怎么看待他们的这种解释。张志翔:我觉得这次对他们的罚款,严格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这次罚款更重要的目的除了严格按照这个法律法规进行的,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意义,因为这个羌塘保护区面积大、温度低、缺氧,人们不断进去,对自然保护区的破坏非常大的,尤其是最重要的是荒漠草原,一旦经过碾压,恢复是极难的,非常难,所以不但是对生态系统有影响,对野生动物也是非常有影响的,因为这个野生动物没见过什么人,如果我们开的车,我们徒步进去以后对他们的惊吓非常非常大的,我觉得这次罚款的主要目的,一个是有法律依据,第二个是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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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很多人都在关注有三个年轻人,穿越违法国家自然保护区这样的一个过程,这个事如果简单的讲起来的话,是50天加5000块钱的事,为什么说50天呢?

这三个人3月5日的时候开始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但是3月15日开始作为50天计算的日子,其中一位队友冯浩独自离团,与团队失联,杳无音信,4月17日,队友李志森和林夕完成穿越报警,因为找不到队友了。5月5日的时候,队友冯浩被找到,此时他已经断粮7天了,等于说把自己穿越到了一个濒临死亡的边缘,这是50天,从3月15日到5月5日。

5000块钱是什么概念?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给三个人开出顶格的5000元的罚款,其中一个人坚决交了,而且服从的处罚认为错了,另外两个人不交这个钱,还有人说“我没错”并且申请行政附议,但是从昨天到今天仅仅一天的时间这个口风都变了。

今年3月,90后杭州小伙冯浩与女友林夕、徒步爱好者李志森组队进入羌塘无人区进行徒步穿越。十天后,据林夕和记者讲述,冯浩因和队友意见不统一便独自一人离开队伍,进行一个人的穿越之旅。而他这一走,就没了任何联系。

林夕:他说他跟我们走的路不同,我们是沿着车辙走的,他不沿着车辙走。

就在冯浩失踪33天后,李志森和林夕顺利走出无人区,而冯浩却始终没有踪影,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林夕:回拉萨的路上,我那个队友的朋友就说你赶紧报警,怎么你们都出来了,你的队友还没出来,然后我们就报警了

5月5日,失联50多天的冯浩在乌兰乌拉湖东侧被找到。面对搜救队员,冯浩却一脸茫然。他说自己只是想好好享受荒野,享受大自然,怎么就突然成为失踪人口了呢?而且他认为无人区本来就没有信号,无论是谁,如果没有带卫星电话进入,都会联系不上,所以自己失联是很正常的事。

林夕:我们就一起坐车去阿里,阿里那边找,就找我的队友那个车辙印,找到他的车辙印,确定他是往青海方向走的,因为一路上面都有车辙

5月6日,他们三人同时接到西藏那曲市安多县森林公安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19年3月5日至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5000元的处罚,限2019年5月21日前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西藏那曲市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拉巴:西藏自治有关于禁止可可西里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穿越组织的公告,里面写的已经很明确,要严肃处理,这是国家的生态红线,也是国家的生态高压线,生态环境是非常脆弱的。

面对突如其来的罚款,李志森7日在自己微博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诺再也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而冯浩则认为自己是初犯,5000元的处罚有些高。林夕则表示不会交罚款,并将申请行政复议。

林夕:对于这个罚款是从一百到五千,为什么我们罚的是最高额度的。

为什么要对冯浩三人进行顶格处罚,安多县自然资源局今天也给出了解释。

拉巴:第一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第二他们徒步孤身犯险,对自己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再加上他们横穿无人区的时候,在阿里境内看见了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标识牌,他们没有停留,而且直接进去。基于这两点,我们就是按照顶格处罚的。

今天下午五点半左右,林夕给《新闻1+1》的记者发来信息说,她和冯浩已经交了罚款,之后他们也不会提出复议。她说自己还是会去旅行,没人的地方很多,但会找不违法的地方去。

白岩松:坦白的说独自离开的这个小伙子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对女朋友不负责任,对自己的队友也不负责任,对自己的亲人父母也不负责任,但是一系列的不负责任,也只能知道了之后摇摇头,没办法处罚他,但是他对环境和法律不负责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可能也是因为媒体的报道他的压力开始增加,因此一天的时间口风转变了,当然我们也期待是他内心里真正明白这是违法的行为。

冯浩诚恳道歉,以后还会继续,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一个人走,但是刚才短片里说了,走不违法的,没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李志森诚恳道歉,累了该结束了,再也不会去羌塘无人区。林夕(化名)诚恳道歉,肯定还会去穿越,无人的地方很多,不会再去违法的地方。这句话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一点。

在这种无人区,可能我们相当多的人没有去这样多的地方,对他的自然条件的那种程度,不太了解,一个人穿越离开危险到底有多大,究竟这是无知还是无畏?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张志翔:大家对无人区很多人非常的向往,但是大家不知道羌塘自然保护区是西藏的高原,非常危险的地方,尤其是一个人离队穿越羌塘自然保护区域非常危险,主要表现在羌塘的海拔非常高,平均海拔也都在4500米左右,缺氧是这个地方最大的危险,我到那个地方去,缺氧都是非常严重的,同时在该地区野生动物最重要的栖息地,可能除了大家最熟悉的藏羚羊以外,其实那个地方西藏棕熊,狼、雪豹,以及大家喜欢的野牦牛都是危险的一些野生动物,所以在那个地方行进的话,如果一个人碰撞道路这样的野生动物很可能非常危险。

另外高原的昼夜温差非常大,白天很热,到了夜间有受冻的危险,因此在这个地方一个人行进穿越这个无人区风险是非常大的,另外一点羌塘地区属于高原秋林,必须地貌非常的相似,如果你在里面走,看到周边的情景几乎都一样,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向导,没有很好的导游的话,很容易迷路,因此穿越无人区非常危险的行为。

爬珠穆朗玛峰等,当地的向导是极其重要的,那在这块同样如此,更何况这就不让你穿越,但是我们注意当事人断粮七天,曾经遇到狼,但是被救出来,投入很大的力量救出来之后,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怎么看待他的这一点,是无知还是无畏啊?

张志翔:我觉得首先从他的表现来说似乎是无畏,某种迹象上是无知,他如果喜欢穿越,首先要了解生存的条件是什么,这个地方当中生存已经达到了人类生存的极限,尤其是羌塘达到人类生存的极限,另外一点幸亏这一次去已经开始冬天转为春天,这个地面已经开始化了,所以挖草也好,干吗也好容易一点,真正在冬天草根也挖不出来,吃都吃不到,如果看到狼不会主动攻击你的,他有时候看到人,看到人也会跑很快,幸亏他是看到了狼,如果真正看到棕熊危险性非常大。

电影《七十七天》虽然在开头的对白里,就描述了羌塘的恶劣环境,但镜头里所展现的羌塘,却是别具一格的唯美,也因此点燃了很多徒步爱好者的探险热情。

羌塘,藏语中意为北方的空地。在这片广袤的空地上,坐落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方圆29.8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是目前中国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内草场资源比较丰富,包括了高寒草原、高原冻原、高原湿地、高山荒漠等多种生态类型,养育了大量的珍稀野生动物和高原环境独有的生物种群,是典型的生物多样性区域和著名的基因宝库。保护区珍稀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共分布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0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1种,其中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等为羌塘自然保护区特有的物种。

深度寒荒,野兽横行,完全不适合人类生存的生命禁区,并没有挡住户外爱好者的脚步,极为恶劣的自然条件,反而刺激了发烧驴友挑战极限的欲望。

而事实上,早在2017年11月23日,青海可可西里、新疆阿尔金山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联合发布公告,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

拉巴:就按照2019年元月到现在,现在我们发现的已经穿越非法穿越保护区的前面是14个人,加上今天是3个人,穿越的是17个人。

之前的就是这些除了他们三个的14个人,咱们当时是怎么进行处罚的?

拉巴:也是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非法专业的两个公告进行处罚的,我们从去年开始大部分都是顶格的。

对此,今天就有媒体评论称,挑战自然,征服自然,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然,更好地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去破坏它,践踏它。我们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意、虚名,就忽视甚至是蔑视保护自然的那些法则。如果这样,征服就变成了伤害,挑战就变成了挑衅。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34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的机构和个人处以100元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这次对三个人每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当然是一种顶格的罚款。

怎么看待这次对他们三个人罚款是5000元顶格?

张志翔:我觉得这次对他们的罚款,严格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这次罚款更重要的目的除了严格按照这个法律法规进行的,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意义,因为这个羌塘保护区面积大、温度低、缺氧,人们不断进去,对自然保护区的破坏非常大的,尤其是最重要的是荒漠草原,一旦经过碾压,恢复是极难的,非常难,所以不但是对生态系统有影响,对野生动物也是非常有影响的,因为这个野生动物没见过什么人,如果我们开的车,我们徒步进去以后对他们的惊吓非常非常大的,我觉得这次罚款的主要目的,一个是有法律依据,第二个是有警示作用。

没错,另外出动了相当多的人力包括这个添加的物力进行救援,2019年对违法穿越人员的处罚数字已经达到了17个人,包括这三个人,另外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线的标牌两种,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但是这次当事人却说我们从新疆过去的,我们也没看到牌子,或者是从另一边看到牌子不知道这个相关的内容,怎么看待他们的这种解释?

张志翔:我觉得他们的这种解释某种意义上有点推托的感觉,羌塘那么大,新疆那边是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也是非常的大,过来是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都非常大,我们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人力不足,所以如果我们每一个地方都插上牌子的话,肯定不可能的,所以我觉得我们插上的牌子不可能到处插,但是已经插的地方告诉你,不管什么字,他告诉你这是自然保护区,这是地方,进去是通过许可或者是严禁进入的,他们的这个说法某种意义上确实不太合情理。

其实出发之前不可能不做相关的攻略,不可能不了解相关的禁忌对吗?

张志翔:对,我们的驴友也好,发烧友也好,在去某个目的地的时候,做攻略的时候一定增加一条内容,是不是自然保护区。

不仅仅这个事件,包括之前被处罚14个人,包括换成其他的地方,我们如何用法律更好的保护它。

同样是穿越自然保护区,同样是被罚款5000元,同样是漠视规则,擅自闯入无人区。就在五一期间,一段视频引起轩然大波。今年五一假期,一支车队在四川甘孜州理塘县格聂神山景区自驾游期间,在景区的重要景点格聂之眼周围驾车碾压,造成植被破坏。

一圈深深的车辙,就这样围绕在格聂之眼周围,这样的行为,也引起了格聂深山景区建设管理筹备组和理塘县林业草原局的注意。经过调查,涉事车队是来自成都的赤野越野俱乐部。

理塘县林业草原局局长余华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该车队进行处理,一是对该车队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该车队公开道歉。二是收取该车队人员5000元植被恢复保证金,并责令该车队5月20日前开展植被恢复工作,随后由县林草局成立工作组到实地进行验收,直到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面对“受伤”的格聂之眼,相关工作人员也将于近日对它周围的植被区域,进行隔离保护。事实上,包括穿越格聂神山景区,此前就被列为非法穿越活动。

早在2018年11月15日,理塘县人民政府、巴塘县人民政府、格聂神山景区建设管理筹备组就联合发布了《格聂神山景区穿越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格聂神山景区内开展非法穿越活动。

一直以来,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的案例,就几乎从未离开过公众视线,就在今年3月4日,6名驴友到广西南宁大明山探险露营,由于天气原因被困在大明山里。五天过后,6名驴友被全部解救。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获救之后,等待他们的却是每人一张3500元的罚单,原因是他们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龙山保护区的核心区北仓河一带。

现在围绕自然区的保护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这次当事人可能会觉得你顶格处罚5000元太多了,但是很多的网友观众朋友会觉得5000元太少了,怎么看待在保护方面,我们动用法律的时候除了罚款还有其他的哪些可以长芽的地方?

张志翔:这件事保护区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地方,因为自然生态环境非常好,第二个野生动物非常多,所以驴友们愿意去。在这个问题方面,第一个是管理某些方面加强管理,提高他的管理能力,同时我们应该动用一些现在的信息技术,比如说无人机技术,或者是监测技术控制一些游人及时制度这些游人进行保护区,这个对小保护区可以,对大保护区不行。

第二个提高对自然保护区旅游的认识,不能看什么地方都随意的进去,这是我们目前旅游当中最大的一个问题,想去哪儿去哪儿,想进哪儿进哪儿,我想去就去管不着我,这种意识必须提高。一个是必须有法律意识,第二个确实有爱护自然的这么一个自然意识。

非常让人耐人寻味的是,最初当事人的态度,觉得无所谓,这有什么,他都走到濒临死亡的边缘依然觉得无所谓,罚款是违法了,但是也是无所谓后来改了,怎么看待现如今玩和玩命之间的界限,穿越探险和守法之间的界限?

张志翔:我觉得玩和玩命是非常明显的界限,我们出去玩不能够把命搭进去,或者是以拼命的状态玩,这种玩不叫玩。另外罚款的界限,罚款最重要的是一个警示作用,最重要的是提高这个环保的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这个话说的很长时间,觉得很长,但是实际上再说也不过分,还要长期说下去,我这么认为的。

有一些驴友甚至说把这个安全边界的冒险当成英雄主义,觉得这样过瘾?

张志翔:这种说法有点太冒进了,也是年轻,或者是驴友当中不怕死冒险的精神刺激他,我觉得将来他回归一种理性进行自然的旅游,才是最佳的。

期待这一件事件能成为一个警示提醒很多的驴友,究竟该怎么掌握一个特别好这样一个边界,你也舒服,环境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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