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沒錯,另外出動了相當多的人力包括這個添加的物力進行救援,2019年對違法穿越人員的處罰數字已經達到了17個人,包括這三個人,另外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沿線的標牌兩種,禁止進入自然保護區,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自然保護區,但是這次當事人卻說我們從新疆過去的,我們也沒看到牌子,或者是從另一邊看到牌子不知道這個相關的內容,怎麼看待他們的這種解釋。張志翔:我覺得這次對他們的罰款,嚴格按照了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的,這次罰款更重要的目的除了嚴格按照這個法律法規進行的,我覺得更重要的是一個重要的警示意義,因爲這個羌塘保護區面積大、溫度低、缺氧,人們不斷進去,對自然保護區的破壞非常大的,尤其是最重要的是荒漠草原,一旦經過碾壓,恢復是極難的,非常難,所以不但是對生態系統有影響,對野生動物也是非常有影響的,因爲這個野生動物沒見過什麼人,如果我們開的車,我們徒步進去以後對他們的驚嚇非常非常大的,我覺得這次罰款的主要目的,一個是有法律依據,第二個是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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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很多人都在關注有三個年輕人,穿越違法國家自然保護區這樣的一個過程,這個事如果簡單的講起來的話,是50天加5000塊錢的事,爲什麼說50天呢?

這三個人3月5日的時候開始徒步穿越羌塘無人區,但是3月15日開始作爲50天計算的日子,其中一位隊友馮浩獨自離團,與團隊失聯,杳無音信,4月17日,隊友李志森和林夕完成穿越報警,因爲找不到隊友了。5月5日的時候,隊友馮浩被找到,此時他已經斷糧7天了,等於說把自己穿越到了一個瀕臨死亡的邊緣,這是50天,從3月15日到5月5日。

5000塊錢是什麼概念?因爲他們的行爲是非法穿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自然給三個人開出頂格的5000元的罰款,其中一個人堅決交了,而且服從的處罰認爲錯了,另外兩個人不交這個錢,還有人說“我沒錯”並且申請行政附議,但是從昨天到今天僅僅一天的時間這個口風都變了。

今年3月,90後杭州小夥馮浩與女友林夕、徒步愛好者李志森組隊進入羌塘無人區進行徒步穿越。十天後,據林夕和記者講述,馮浩因和隊友意見不統一便獨自一人離開隊伍,進行一個人的穿越之旅。而他這一走,就沒了任何聯繫。

林夕:他說他跟我們走的路不同,我們是沿着車轍走的,他不沿着車轍走。

就在馮浩失蹤33天后,李志森和林夕順利走出無人區,而馮浩卻始終沒有蹤影,一直處於失聯狀態。

林夕:回拉薩的路上,我那個隊友的朋友就說你趕緊報警,怎麼你們都出來了,你的隊友還沒出來,然後我們就報警了

5月5日,失聯50多天的馮浩在烏蘭烏拉湖東側被找到。面對搜救隊員,馮浩卻一臉茫然。他說自己只是想好好享受荒野,享受大自然,怎麼就突然成爲失蹤人口了呢?而且他認爲無人區本來就沒有信號,無論是誰,如果沒有帶衛星電話進入,都會聯繫不上,所以自己失聯是很正常的事。

林夕:我們就一起坐車去阿里,阿里那邊找,就找我的隊友那個車轍印,找到他的車轍印,確定他是往青海方向走的,因爲一路上面都有車轍

5月6日,他們三人同時接到西藏那曲市安多縣森林公安局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現查明,2019年3月5日至5月6日,非法穿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決定給予5000元的處罰,限2019年5月21日前將罰款交到指定銀行。

西藏那曲市安多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拉巴:西藏自治有關於禁止可可西里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穿越組織的公告,裏面寫的已經很明確,要嚴肅處理,這是國家的生態紅線,也是國家的生態高壓線,生態環境是非常脆弱的。

面對突如其來的罰款,李志森7日在自己微博表示,願意接受處罰,並承諾再也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而馮浩則認爲自己是初犯,5000元的處罰有些高。林夕則表示不會交罰款,並將申請行政複議。

林夕:對於這個罰款是從一百到五千,爲什麼我們罰的是最高額度的。

爲什麼要對馮浩三人進行頂格處罰,安多縣自然資源局今天也給出瞭解釋。

拉巴:第一他們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特別嚴重,第二他們徒步孤身犯險,對自己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爲,再加上他們橫穿無人區的時候,在阿里境內看見了禁止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標識牌,他們沒有停留,而且直接進去。基於這兩點,我們就是按照頂格處罰的。

今天下午五點半左右,林夕給《新聞1+1》的記者發來信息說,她和馮浩已經交了罰款,之後他們也不會提出複議。她說自己還是會去旅行,沒人的地方很多,但會找不違法的地方去。

白巖松:坦白的說獨自離開的這個小夥子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對女朋友不負責任,對自己的隊友也不負責任,對自己的親人父母也不負責任,但是一系列的不負責任,也只能知道了之後搖搖頭,沒辦法處罰他,但是他對環境和法律不負責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可能也是因爲媒體的報道他的壓力開始增加,因此一天的時間口風轉變了,當然我們也期待是他內心裏真正明白這是違法的行爲。

馮浩誠懇道歉,以後還會繼續,選擇難度大一些的,一個人走,但是剛纔短片裏說了,走不違法的,沒錯,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李志森誠懇道歉,累了該結束了,再也不會去羌塘無人區。林夕(化名)誠懇道歉,肯定還會去穿越,無人的地方很多,不會再去違法的地方。這句話是非常非常關鍵的一點。

在這種無人區,可能我們相當多的人沒有去這樣多的地方,對他的自然條件的那種程度,不太瞭解,一個人穿越離開危險到底有多大,究竟這是無知還是無畏?

北京林業大學教授張志翔:大家對無人區很多人非常的嚮往,但是大家不知道羌塘自然保護區是西藏的高原,非常危險的地方,尤其是一個人離隊穿越羌塘自然保護區域非常危險,主要表現在羌塘的海拔非常高,平均海拔也都在4500米左右,缺氧是這個地方最大的危險,我到那個地方去,缺氧都是非常嚴重的,同時在該地區野生動物最重要的棲息地,可能除了大家最熟悉的藏羚羊以外,其實那個地方西藏棕熊,狼、雪豹,以及大家喜歡的野犛牛都是危險的一些野生動物,所以在那個地方行進的話,如果一個人碰撞道路這樣的野生動物很可能非常危險。

另外高原的晝夜溫差非常大,白天很熱,到了夜間有受凍的危險,因此在這個地方一個人行進穿越這個無人區風險是非常大的,另外一點羌塘地區屬於高原秋林,必須地貌非常的相似,如果你在裏面走,看到周邊的情景幾乎都一樣,如果沒有一個很好的嚮導,沒有很好的導遊的話,很容易迷路,因此穿越無人區非常危險的行爲。

爬珠穆朗瑪峯等,當地的嚮導是極其重要的,那在這塊同樣如此,更何況這就不讓你穿越,但是我們注意當事人斷糧七天,曾經遇到狼,但是被救出來,投入很大的力量救出來之後,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怎麼看待他的這一點,是無知還是無畏啊?

張志翔:我覺得首先從他的表現來說似乎是無畏,某種跡象上是無知,他如果喜歡穿越,首先要了解生存的條件是什麼,這個地方當中生存已經達到了人類生存的極限,尤其是羌塘達到人類生存的極限,另外一點幸虧這一次去已經開始冬天轉爲春天,這個地面已經開始化了,所以挖草也好,幹嗎也好容易一點,真正在冬天草根也挖不出來,喫都喫不到,如果看到狼不會主動攻擊你的,他有時候看到人,看到人也會跑很快,幸虧他是看到了狼,如果真正看到棕熊危險性非常大。

電影《七十七天》雖然在開頭的對白裏,就描述了羌塘的惡劣環境,但鏡頭裏所展現的羌塘,卻是別具一格的唯美,也因此點燃了很多徒步愛好者的探險熱情。

羌塘,藏語中意爲北方的空地。在這片廣袤的空地上,坐落着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方圓29.8萬平方公里、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是目前中國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自然保護區。

保護區內草場資源比較豐富,包括了高寒草原、高原凍原、高原溼地、高山荒漠等多種生態類型,養育了大量的珍稀野生動物和高原環境獨有的生物種羣,是典型的生物多樣性區域和著名的基因寶庫。保護區珍稀野生動物種類十分豐富,共分佈有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10種,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21種,其中藏羚羊、野犛牛、藏野驢等爲羌塘自然保護區特有的物種。

深度寒荒,野獸橫行,完全不適合人類生存的生命禁區,並沒有擋住戶外愛好者的腳步,極爲惡劣的自然條件,反而刺激了發燒驢友挑戰極限的慾望。

而事實上,早在2017年11月23日,青海可可西里、新疆阿爾金山和西藏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聯合發佈公告,禁止一切單位或個人隨意進入保護區開展非法穿越活動。

拉巴:就按照2019年元月到現在,現在我們發現的已經穿越非法穿越保護區的前面是14個人,加上今天是3個人,穿越的是17個人。

之前的就是這些除了他們三個的14個人,咱們當時是怎麼進行處罰的?

拉巴:也是按照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和非法專業的兩個公告進行處罰的,我們從去年開始大部分都是頂格的。

對此,今天就有媒體評論稱,挑戰自然,征服自然,是爲了更好地認識自然,更好地與自然和諧相處,而不是去破壞它,踐踏它。我們不能爲了自己一時的快意、虛名,就忽視甚至是蔑視保護自然的那些法則。如果這樣,征服就變成了傷害,挑戰就變成了挑釁。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34條規定,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的機構和個人處以100元至5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這次對三個人每人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當然是一種頂格的罰款。

怎麼看待這次對他們三個人罰款是5000元頂格?

張志翔:我覺得這次對他們的罰款,嚴格按照了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的,這次罰款更重要的目的除了嚴格按照這個法律法規進行的,我覺得更重要的是一個重要的警示意義,因爲這個羌塘保護區面積大、溫度低、缺氧,人們不斷進去,對自然保護區的破壞非常大的,尤其是最重要的是荒漠草原,一旦經過碾壓,恢復是極難的,非常難,所以不但是對生態系統有影響,對野生動物也是非常有影響的,因爲這個野生動物沒見過什麼人,如果我們開的車,我們徒步進去以後對他們的驚嚇非常非常大的,我覺得這次罰款的主要目的,一個是有法律依據,第二個是有警示作用。

沒錯,另外出動了相當多的人力包括這個添加的物力進行救援,2019年對違法穿越人員的處罰數字已經達到了17個人,包括這三個人,另外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沿線的標牌兩種,禁止進入自然保護區,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自然保護區,但是這次當事人卻說我們從新疆過去的,我們也沒看到牌子,或者是從另一邊看到牌子不知道這個相關的內容,怎麼看待他們的這種解釋?

張志翔:我覺得他們的這種解釋某種意義上有點推託的感覺,羌塘那麼大,新疆那邊是阿爾金山自然保護區,也是非常的大,過來是可可西里自然保護區,都非常大,我們自然保護區管理方面人力不足,所以如果我們每一個地方都插上牌子的話,肯定不可能的,所以我覺得我們插上的牌子不可能到處插,但是已經插的地方告訴你,不管什麼字,他告訴你這是自然保護區,這是地方,進去是通過許可或者是嚴禁進入的,他們的這個說法某種意義上確實不太合情理。

其實出發之前不可能不做相關的攻略,不可能不瞭解相關的禁忌對嗎?

張志翔:對,我們的驢友也好,發燒友也好,在去某個目的地的時候,做攻略的時候一定增加一條內容,是不是自然保護區。

不僅僅這個事件,包括之前被處罰14個人,包括換成其他的地方,我們如何用法律更好的保護它。

同樣是穿越自然保護區,同樣是被罰款5000元,同樣是漠視規則,擅自闖入無人區。就在五一期間,一段視頻引起軒然大波。今年五一假期,一支車隊在四川甘孜州理塘縣格聶神山景區自駕遊期間,在景區的重要景點格聶之眼周圍駕車碾壓,造成植被破壞。

一圈深深的車轍,就這樣圍繞在格聶之眼周圍,這樣的行爲,也引起了格聶深山景區建設管理籌備組和理塘縣林業草原局的注意。經過調查,涉事車隊是來自成都的赤野越野俱樂部。

理塘縣林業草原局局長餘華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該車隊進行處理,一是對該車隊人員進行教育並要求該車隊公開道歉。二是收取該車隊人員5000元植被恢復保證金,並責令該車隊5月20日前開展植被恢復工作,隨後由縣林草局成立工作組到實地進行驗收,直到驗收合格後退還保證金。

面對“受傷”的格聶之眼,相關工作人員也將於近日對它周圍的植被區域,進行隔離保護。事實上,包括穿越格聶神山景區,此前就被列爲非法穿越活動。

早在2018年11月15日,理塘縣人民政府、巴塘縣人民政府、格聶神山景區建設管理籌備組就聯合發佈了《格聶神山景區穿越活動暫行管理辦法》,禁止一切單位或個人進入格聶神山景區內開展非法穿越活動。

一直以來,擅自闖入自然保護區的案例,就幾乎從未離開過公衆視線,就在今年3月4日,6名驢友到廣西南寧大明山探險露營,由於天氣原因被困在大明山裏。五天過後,6名驢友被全部解救。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獲救之後,等待他們的卻是每人一張3500元的罰單,原因是他們未經批准擅自進入龍山保護區的核心區北倉河一帶。

現在圍繞自然區的保護等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少,這次當事人可能會覺得你頂格處罰5000元太多了,但是很多的網友觀衆朋友會覺得5000元太少了,怎麼看待在保護方面,我們動用法律的時候除了罰款還有其他的哪些可以長芽的地方?

張志翔:這件事保護區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地方,因爲自然生態環境非常好,第二個野生動物非常多,所以驢友們願意去。在這個問題方面,第一個是管理某些方面加強管理,提高他的管理能力,同時我們應該動用一些現在的信息技術,比如說無人機技術,或者是監測技術控制一些遊人及時制度這些遊人進行保護區,這個對小保護區可以,對大保護區不行。

第二個提高對自然保護區旅遊的認識,不能看什麼地方都隨意的進去,這是我們目前旅遊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想去哪兒去哪兒,想進哪兒進哪兒,我想去就去管不着我,這種意識必須提高。一個是必須有法律意識,第二個確實有愛護自然的這麼一個自然意識。

非常讓人耐人尋味的是,最初當事人的態度,覺得無所謂,這有什麼,他都走到瀕臨死亡的邊緣依然覺得無所謂,罰款是違法了,但是也是無所謂後來改了,怎麼看待現如今玩和玩命之間的界限,穿越探險和守法之間的界限?

張志翔:我覺得玩和玩命是非常明顯的界限,我們出去玩不能夠把命搭進去,或者是以拼命的狀態玩,這種玩不叫玩。另外罰款的界限,罰款最重要的是一個警示作用,最重要的是提高這個環保的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意識,這個話說的很長時間,覺得很長,但是實際上再說也不過分,還要長期說下去,我這麼認爲的。

有一些驢友甚至說把這個安全邊界的冒險當成英雄主義,覺得這樣過癮?

張志翔:這種說法有點太冒進了,也是年輕,或者是驢友當中不怕死冒險的精神刺激他,我覺得將來他迴歸一種理性進行自然的旅遊,纔是最佳的。

期待這一件事件能成爲一個警示提醒很多的驢友,究竟該怎麼掌握一個特別好這樣一個邊界,你也舒服,環境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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