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雖然有不少三輪車、低速車的利好消息,但是還是有很多地方的經銷商和三輪車主在後臺留言,說自己當地依舊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買回來的電三輪不敢隨便上路。事實上,部分地區的交管部門在涉及到三輪車上路問題的執法有待商榷!

日前,黑龍江青岡縣孫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被交警查扣,認定爲機動車,對孫某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孫某認爲交警判罰有誤,在經過反覆交涉無果後怒而將交警告上法庭。當地法院初審判決認定交警大隊沒有法律依據認定其敗訴,三輪車主大獲全勝。

隨後,當地交警部門對判罰結果不服,繼續向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終審判決認定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程序違法問題,駁回交警上訴,維持原判!

隨着人們的法律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在面對執法部門的一些執法時“腰桿也逐漸硬了起來”,像過去那種“罰了就認”的時代一去不回,這也要求執法部門在執法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三輪車作爲底層老百姓重要的生活出行工具,在如今的社會環境下具有強大的不可替代性,國家高層不斷強化要尊重人民羣衆實際需求,不少地方也先後出臺相關管理規定保護電動車、三輪車以及低速車的路權,尤其河南方城縣近期更是明確表態:對過去的執法進行糾正,允許無牌無證的三輪車、低速車在經過登記後正常上路行駛!

執法人員剛唸完公文,周圍的老百姓就大省喝彩叫好,感謝政府爲民衆考慮,爲人民服務,令人動容!

在此,訊哥認爲廣大地方執法部門不要一味跟風大城市做派,要根據當地實際社會、交通、產業結構和人民收入情況制定更加合理的管理方式,切莫效仿“一刀切”這個已經被國務院領導反覆點名批評的錯誤執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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