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字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被保險人爲16週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羣。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這一利好政策究竟能帶來多大好處

以北京市統計局2015年年初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2014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10元,同比增長8.9%,合算月平均收入約爲3659元。如果沒有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月收入3659元的市民應納個人所得稅爲(3659-3500)×3%=4.77(元),而在其購買了年均保費不低於2400元的商業健康保險後,此人實際執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將提高至3700元,符合免徵條件。

另外,財政局個稅處相關人士給算了一筆賬,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累進制,目前個稅的起徵點是5000元。假設王先生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收入6500元,那麼在免稅前,他每月應納稅額爲(6500-5000)×3%;明年起,如果他一年購買健康險的支出達2400元,則他每月應納稅額就變成了(6500-5000-200)×3%,算下來每個月少交200×3%即6元,一年就少交個稅72元。

商業健康保險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

“一個人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大約80%花在了臨死前一個月的治療上!”衛生部新聞發言人、衛生部辦公廳副主任毛羣安坦言。

是的,數據顯示,一個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達72%,而少者十幾萬、多者幾十萬、上百萬的治療費用更是令普通家庭難以承受!不想因病所累,因病致貧,100多元繳稅,不如稍微添點買保險,爲自己,更爲家人。

要知道,有了健康保險:

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可報銷;

2、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能報銷;

3、沒有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可報銷。如此,你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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