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因工作需要,团省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团校、省青少年事务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省团校是团省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 经费形式 为 省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和教育等工作。

2.省青少年事务所是 团省委所属 的 公益 一 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县处级, 经费形式 为财政 适当 补助 (全额拨款) 。 担负着“希望工程”品牌工作深化,助学、助困、助医、助业和亲青恋项目等实施,青少年和组织间国内外交流等职能。

两家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188 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省团校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 3 个岗位5人,省青少年事务所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 1 个岗位 1 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以及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所有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 时间: 2019年5月13日9:00至2019年5月20日17:00。

(1)省团校报名邮箱 : [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报名邮件后请 及时进行电话确认。http://taizhou.offcn.com/html/2019/05/50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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