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爲“基層減負年”。4月,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的五條措施》,對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作出安排部署。

爲認真落實中辦《通知》精神和省委部署,經鄭州市委同意,市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落實中央及省委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規定措施的實施細則》,對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提出具體要求。

全文如下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的通知》精神和省委辦公廳《關於領導幹部帶頭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的五條措施》安排部署,領導帶頭是關鍵。市委要求,從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做起,標本兼治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幹部鬆綁減負,持續營造學的氛圍、嚴的氛圍、乾的氛圍。

一、加強思想教育,着力解決政績觀錯位問題

1.提高政治站位。

把力戒形式主義作爲增強“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牢記黨的宗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起來,增強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省委部署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2.加強理論武裝。

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在深化消化轉化上下功夫,把理論學習的成效體現到增強黨性修養、提高工作能力、改進工作作風、推動事業發展上。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着信仰學、帶着感情學、帶着責任學、帶着好的學風學,養成“平時抓緊自學、以會代訓領學、進黨校學校講課、沉到基層宣講、在交流中互學”的高度自覺,克服學習走過場、表面化問題,在理論和實踐結合、真學真用上下功夫,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不斷深化提升。

3.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

統籌推進“四個着力”,持續打好“四張牌”,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深入實施經濟結構提質、生態功能提升、國土綠化提速、環境治理提效行動,推動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

強化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和底線思維,提高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防止“拍腦袋”決策、想當然辦事,決不搞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進一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4.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

倡樹“五比五不比”工作導向,即比誰對中央精神和上級部署喫得更透、把得更準,不比誰開會開得最快、材料報得最早;

比誰的實際增長點多,不比誰的表面“亮點”多;

比誰的工作載體實、方法新,不比誰的口號響、調門高;

比領導班子的整體合力,不比領導幹部的個人能力;

比攻堅克難的戰鬥力、解決矛盾的執行力,不比轟轟烈烈的大場面,以實學實幹實效贏得組織信任、羣衆認可。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轉變思維方式、工作方式,以實際行動樹立領導幹部“五種良好形象”,即篤志好學、信仰堅定的形象,銳意進取、勇於擔當的形象,腳踏實地、恪盡職守的形象,勵精圖治、爲民謀利的形象,廉潔奉公、遵規守紀的形象。

5.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認真汲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的深刻教訓,把保障黨中央決策和省委部署貫徹落實作爲重中之重,統籌利用好政治生態建設成效考覈、巡察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爲,切實解決不用心、不務實、不盡力、“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問題,確保政令暢通、工作落實。

二、大幅度精簡文件,着力解決數量過多、文風不實問題

6.大幅度減少文件數量。

市級層面確保2019年發至縣級的文件減少30%以上。各級各部門文件數量也要明顯減少。以市委、市政府名義下發的文件,嚴格執行10項負面清單制度:

(1)未納入年度計劃的原則上不發文;

(2)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未明確要求配套的不發文;

(3)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分工方案不發文;

(4)除市黨代會、市委全會、市兩會等重要會議外,其他會議重點任務分工不發文;

(5)雖事關重大但涉及範圍較小,可直接進行工作部署的不發文;

(6)雖以前每年發文但現階段相關問題不再突出、必要性不強的不發文;

(7)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明確規定的、現行文件規定仍適用的不發文;

(8)關鍵問題不涉及市委職能的不發市委文件;

(9)議事協調機構的工作規則及其辦公室工作細則、年度要點、計劃方案等自行發文能夠解決的,不發市委、市政府文件;

(10)事項比較具體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發市委、市政府文件。各級各部門貫徹上級文件,可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再製定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等文件。領導同志在會議上的講話、報告,已印發會議材料或其主要精神已經公開報道的,原則上不再印發文件。

7.發揚“短實新”文風。

各級各類文件要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堅決壓縮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長空洞,突出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政策性文件原則上控制在4500字以內。報市委的請示、報告,一般不超過3500字。

8.嚴格控制發文規格和文件報送。

確需制發的配套文件,一般參照上級機關發文形式,不得隨意升格。減少普發性文件,避免重複發文、層層發文。未經市委批准,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各議事協調機構不得要求開發區和縣(市、區)報送公文。上級領導機關需要下級單位報送材料要嚴格控制,減少基層工作負擔。

9.科學把握請示報告。

認真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請示報告規定,既要堅持應報必報,又要注重確有必要。除上級有明確要求外,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或會議精神的報告,一般應在貫徹落實取得進展和成效後報告。

10.合理確定文件密級。

準確研判文件密級和印發範圍,能公開的儘量公開,應解密的及時解密,切實解決文件定密過多過高、不便學習貫徹等問題。

三、嚴格控制會議,着力解決會議過多過長、超規格、超規模問題

11.減少會議數量。

從市級層面做起,以上率下,層層大幅精簡會議,市委辦公廳嚴把會議審批關口,確保2019年以市委名義開到縣級的會議比上年減少30%以上。

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會議8項負面清單制度:

(1)計劃外未經市委、市政府審批的不開會;

(2)只傳達上級精神、沒有具體貫徹落實措施的不開會;

(3)準備不成熟、醞釀不到位的不開會;

(4)能協調解決或現場辦公解決的不開會;

(5)上級會議原則只開到下一級,經批准直接開到鄉科級的不再層層開會;

(6)能開視頻會的不集中開會;

(7)能開座談會、專題會、現場會的不集中開大會;

(8)能以議事協調機構或部門名義召開的不開市委、市政府會議。

12.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

嚴格落實會議審批報備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或分別召開的會議以及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須按程序報市委審批。

嚴格按照會議類別控制會議規模。市委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出席部門工作性會議。

未經市委批准,由分管市領導主持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得要求開發區黨工委、縣(市、區)黨委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會;市直部門會議一般不要求開發區、縣(市、區)分管負責同志參會,一律不得要求開發區、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會。

13.切實改進會風。

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少講話、講短話、講務實的話,避免照本宣科、泛泛表態,防止同一事項議而不決、反覆開會。

同一部門承辦、會議內容大體相近、參會人員大體相同的全市性會議或議事協調機構會議,應合併召開或套開。一般性工作會議,原則上只有一個主題講話,講話控制在90分鐘以內。

四、規範督查檢查考覈,着力解決過多過頻、過度留痕問題

14.嚴控督查檢查考覈總量和頻次。

市一級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覈事項減少50%以上。嚴格執行督查事項“五不”清單:

(1)不得開展未經報備的督查檢查考覈事項;

(2)同一地區的同一項工作,上級已督查檢查過的,本級原則上不再重複督查檢查;

(3)不得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覈;

(4)不得以開展評選評比表彰活動爲由向基層、企業和羣衆收費、攤派、拉贊助;

(5)部門不得自行對縣鄉黨委政府開展督查檢查考覈或在文件中規定全市性督查檢查考覈事項。

15.改進督查考覈方法。

堅持平時考覈與年終考覈相結合,強化以結果爲導向的考覈評價,健全完善考覈體系。嚴格執行督查評價“五不”清單:

(1)不得簡單將有沒有領導批示、開會發文、簽訂責任書、臺賬記錄等作爲工作是否落實的評判標準;

(2)不得以微信工作羣、政務APP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來代替對實際工作評價;

(3)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或開展督查檢查次數作爲評估衡量工作的主要依據;

(4)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得隨意冠以督查檢查、督察督導等名義或將調研結果作爲督查檢查考覈評價依據;

(5)不得隨意要求基層填表報數、層層報材料。

16.實行成果數據共享。

推進督查檢查考覈信息化系統建設,整合各方資源,對審計、統計、巡察、督查檢查工作成果,實現數據互通、成果共享,提高督查考覈效率、避免重複性督查考覈。

17.清理“一票否決”事項。

不得動輒簽訂“責任狀”,以分解下達指標、考覈驗收等方式,變相推卸責任、簡單化推進工作;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基層搞“一票否決”。

18.改進提升調查研究。

多開展針對性強的專題調研,廣開言路,真心傾聽,輕車簡從,解剖麻雀,掌握第一手資料。

多深入基層蹲點調研,着力摸清基層實情,廣泛聽取羣衆意見建議,注重解決問題。

調研一般不提前打招呼,不設計路線圖,不派人踩點,不搞迎來送往、層層陪同,不要求準備沒有實質內容的材料,不準打造“經典調研線路”、包裝“專業調研點(戶)”。

切實減少低水平、重複性的調查研究,避免同時或頻繁到同一地區、同一調研點(戶)調研,減輕基層和羣衆負擔。

五、完善問責制度和激勵關懷機制,着力解決幹部不願爲慢作爲亂作爲問題

19.堅持審慎精準問責。

正確把握幹部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錯誤的性質和影響,科學運用監督執紀 “四種形態”,做到嚴肅規範、精準、慎重問責,堅決防止問責隨意化、簡單化、擴大化,堅決防止“責任狀”變成“免責單”。

20.改進談話和函詢方式。

把握談話函詢時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減輕幹部不必要的心理負擔,確保談話函詢有深度、有力度、有溫度。

21.激勵幹部擔當作爲。

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爲的意見》,教育引導幹部擔當作爲、幹事創業。

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好乾部標準,突出“五個過硬”要求,突出負責、敬業、擔當,讓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有機會有舞臺。充分發揮幹部考覈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完善幹部考覈評價機制,強化考覈結果反饋和運用。

健全乾部容錯糾錯機制,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嚴肅查處誣告陷害、惡意舉報等行爲,爲擔當者擔當、爲負責者負責。

落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提高來自基層一線幹部在評先獎優中的名額比例。

對基層幹部特別是條件艱苦地方和奮戰在脫貧攻堅第一線的幹部,給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給予傾斜。

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爲基層減輕負擔提供堅強保障

22.建立推進機制。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建立市級層面力戒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市委辦公廳牽頭,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辦)、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等單位參加,統籌協調推進“基層減負年”工作。

23.加強社會監督。

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佈監督舉報方式,拓寬舉報渠道,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類形式主義問題,對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形成震懾。

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以上率下,“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從嚴掌握和執行相關規定,不折不扣把中央及省委、市委爲基層減負的要求落到實處,並將其納入向市委報告工作內容。

來源/鄭州日報

監製/李欣統籌/徐馳 編輯/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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