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江苏扬州江都37岁的樊女士,因母亲多次让她帮“同母异父”的弟弟还债,来自己家堵门,一家人七八个小时都不能出门。事实上,樊女士已经将亲生父亲老宅拆迁的补偿房卖掉,帮弟弟还债百万余元,可“同母异父”的弟弟再次欠下债务时,母亲又一次上门堵女。对此,樊女士很气愤,表示不会再掏钱为弟弟还债。同时,为防止母亲再来堵门打扰“丈夫和女儿”的生活,樊女士决定和丈夫离婚,把母亲接来一起住,以绝后患。

坦白讲,就媒体给出的事件简要信息而言,当事樊女士的遭遇,活脱脱一个“现实版樊胜美”。无论如何,作为“同母异父”的姐姐,樊女士已经做的很好。但是,作为她的母亲,在面对儿子和女儿时,所表现出的极端性“重男轻女”,不免让人感到可怕。

事实上,就算是“同母同父”的姐弟,这样的行为也早已超越亲缘边际,何况作为“同母异父”的姐弟关系,中间本来就存在链条罅隙。对于,母亲的“堵女要钱”行为,不仅表现出“重男轻女”的意识,同时对个体的、家庭的独立性根本就无认知,而这也是“帮儿还债堵女要钱事件”中最根本的问题。

当然,就现实的情境来看,类似的“父母”还是比较多的,他(她)们口口声声强调爱子女。但是,却在爱的逻辑里,夹杂着人性中最卑劣的自私情节。就事论事,就“帮儿还债堵女要钱事件”的直接观感而言,“重男轻女”的气息自然很重。

可追根究底,这位“再嫁的母亲”,到底是爱儿子,还是爱自己,似乎真该从爱的本质上去抄检一番。当然,我们很确信,她对女儿是没有理解的,有的只是无尽的消耗和无理的打扰。所以,就樊女士来讲,所谓的“亲缘关系”,更像是一种“单方面的消耗关系”,非但没有温暖和理解,却反遭无休止“亲缘捆绑”,着实痛苦难耐。

所以,透过“帮儿还债堵女要钱事件”,我们有必要搞清楚“重男轻女”的本色、以及“重男轻女”的直接根源和间接缘起。以此认清那些“重男轻女”的父母到底是什么底色,以及亲缘关系中的爱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其一:因为自私,传宗接代成为“重男轻女”的借口。

普遍认知上,“重男轻女”会归于“传宗接代”,就好像人类很在乎传承似的。可仔细一想,就觉得这种责任重大的意义,很站不住脚。毕竟,以基因传承的角度而言,“重男轻女”和“重女轻男”并没什么实质性差异。

于此,就“性别”本身的优劣而言,只能说“儿子”(男性)比“女儿”(女性)在过去(农业社会或工业社会)的劳动中有优势,作为养老的保障,“重男轻女”没毛病。但要是把这个“亲缘逻辑认知”和“子女性别选择”当作是爱,或许真的有点太牵强。

从本质上讲,无论是“传宗接代”,还是“重男轻女”,都是一种自私。只可惜,当这种自私能驱动基因的传播最大化时,就被赋予文化的标签。可实际上,“重男轻女”真的好吗?尤其那些被轻视过得的女性们,你们为何还能面不改色的继续信奉传宗接代的逻辑,到底为什么?

其二:真正的“亲缘关系”是情感传递,而非基因传递。

很多人总强调“血浓于水”,认为“基因传递”造就亲缘关系。事实上,这只是一种感性渲染。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建立,从本质上讲,还是社交在起作用。无论是父母抚养子女,还是子女依赖父母成长,都实际上属于社交的部分。

只不过,社交的范围大到必须分类时,亲缘关系就单独成为一种社交关系。所以,从人类的实质出发,真正的“亲缘关系”是情感传递,而非“基因传递”。这实质上,从“亲不过三代”的模式中,也能有所实证。

很多人强调,现代文明将家族的绵延摧毁,事实上,只是一种结果导向思维,并没有真正触及亲缘关系的本质。我们试想,如若基因真能联系亲缘,为何我们感受不到祖宗的思想。甚至,很多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理解。所以,别总强调什么“血浓于水”,应该强调“情浓于水”。

其三:亲子之爱应该是自由的,而非捆绑的。

关于“爱的释义”,普适意义上的理解,都趋向实用。比如,父母爱孩子,就是要给孩子最好的生活;比如孩子孝敬父母,就是要给父母定期汇款。总之,物质的层面多一些,精神的层面少一些。但是,从普遍表现来看,“往下亲”的往往居多,并且存在一定的“捆绑性”。

最常见的“父母话术”:“都是为你好”。表面而言,父母并没有恶意,但是在充满爱的表达中,也同时充满束缚。坦白讲,既然爱充满束缚,那么就与爱本身传递出的愉悦感相悖。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爱”往往是父母更爱自己。

说到底,亲子之爱应该是自由的,而非捆绑的。那些亲子之间的“代际”,根本的问题不是“年龄之沟”、“认知之沟”,而是互相之间的“捆绑之沟”。毕竟,家庭不是地狱,每个人都向往自由,谁都不希望被谁囹圄束缚,而这或许正是很多亲子关系不和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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