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江蘇揚州江都37歲的樊女士,因母親多次讓她幫“同母異父”的弟弟還債,來自己家堵門,一家人七八個小時都不能出門。事實上,樊女士已經將親生父親老宅拆遷的補償房賣掉,幫弟弟還債百萬餘元,可“同母異父”的弟弟再次欠下債務時,母親又一次上門堵女。對此,樊女士很氣憤,表示不會再掏錢爲弟弟還債。同時,爲防止母親再來堵門打擾“丈夫和女兒”的生活,樊女士決定和丈夫離婚,把母親接來一起住,以絕後患。

坦白講,就媒體給出的事件簡要信息而言,當事樊女士的遭遇,活脫脫一個“現實版樊勝美”。無論如何,作爲“同母異父”的姐姐,樊女士已經做的很好。但是,作爲她的母親,在面對兒子和女兒時,所表現出的極端性“重男輕女”,不免讓人感到可怕。

事實上,就算是“同母同父”的姐弟,這樣的行爲也早已超越親緣邊際,何況作爲“同母異父”的姐弟關係,中間本來就存在鏈條罅隙。對於,母親的“堵女要錢”行爲,不僅表現出“重男輕女”的意識,同時對個體的、家庭的獨立性根本就無認知,而這也是“幫兒還債堵女要錢事件”中最根本的問題。

當然,就現實的情境來看,類似的“父母”還是比較多的,他(她)們口口聲聲強調愛子女。但是,卻在愛的邏輯裏,夾雜着人性中最卑劣的自私情節。就事論事,就“幫兒還債堵女要錢事件”的直接觀感而言,“重男輕女”的氣息自然很重。

可追根究底,這位“再嫁的母親”,到底是愛兒子,還是愛自己,似乎真該從愛的本質上去抄檢一番。當然,我們很確信,她對女兒是沒有理解的,有的只是無盡的消耗和無理的打擾。所以,就樊女士來講,所謂的“親緣關係”,更像是一種“單方面的消耗關係”,非但沒有溫暖和理解,卻反遭無休止“親緣捆綁”,着實痛苦難耐。

所以,透過“幫兒還債堵女要錢事件”,我們有必要搞清楚“重男輕女”的本色、以及“重男輕女”的直接根源和間接緣起。以此認清那些“重男輕女”的父母到底是什麼底色,以及親緣關係中的愛到底該是什麼樣子?

其一:因爲自私,傳宗接代成爲“重男輕女”的藉口。

普遍認知上,“重男輕女”會歸於“傳宗接代”,就好像人類很在乎傳承似的。可仔細一想,就覺得這種責任重大的意義,很站不住腳。畢竟,以基因傳承的角度而言,“重男輕女”和“重女輕男”並沒什麼實質性差異。

於此,就“性別”本身的優劣而言,只能說“兒子”(男性)比“女兒”(女性)在過去(農業社會或工業社會)的勞動中有優勢,作爲養老的保障,“重男輕女”沒毛病。但要是把這個“親緣邏輯認知”和“子女性別選擇”當作是愛,或許真的有點太牽強。

從本質上講,無論是“傳宗接代”,還是“重男輕女”,都是一種自私。只可惜,當這種自私能驅動基因的傳播最大化時,就被賦予文化的標籤。可實際上,“重男輕女”真的好嗎?尤其那些被輕視過得的女性們,你們爲何還能面不改色的繼續信奉傳宗接代的邏輯,到底爲什麼?

其二:真正的“親緣關係”是情感傳遞,而非基因傳遞。

很多人總強調“血濃於水”,認爲“基因傳遞”造就親緣關係。事實上,這只是一種感性渲染。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建立,從本質上講,還是社交在起作用。無論是父母撫養子女,還是子女依賴父母成長,都實際上屬於社交的部分。

只不過,社交的範圍大到必須分類時,親緣關係就單獨成爲一種社交關係。所以,從人類的實質出發,真正的“親緣關係”是情感傳遞,而非“基因傳遞”。這實質上,從“親不過三代”的模式中,也能有所實證。

很多人強調,現代文明將家族的綿延摧毀,事實上,只是一種結果導向思維,並沒有真正觸及親緣關係的本質。我們試想,如若基因真能聯繫親緣,爲何我們感受不到祖宗的思想。甚至,很多人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能理解。所以,別總強調什麼“血濃於水”,應該強調“情濃於水”。

其三:親子之愛應該是自由的,而非捆綁的。

關於“愛的釋義”,普適意義上的理解,都趨向實用。比如,父母愛孩子,就是要給孩子最好的生活;比如孩子孝敬父母,就是要給父母定期匯款。總之,物質的層面多一些,精神的層面少一些。但是,從普遍表現來看,“往下親”的往往居多,並且存在一定的“捆綁性”。

最常見的“父母話術”:“都是爲你好”。表面而言,父母並沒有惡意,但是在充滿愛的表達中,也同時充滿束縛。坦白講,既然愛充滿束縛,那麼就與愛本身傳遞出的愉悅感相悖。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愛”往往是父母更愛自己。

說到底,親子之愛應該是自由的,而非捆綁的。那些親子之間的“代際”,根本的問題不是“年齡之溝”、“認知之溝”,而是互相之間的“捆綁之溝”。畢竟,家庭不是地獄,每個人都向往自由,誰都不希望被誰囹圄束縛,而這或許正是很多親子關係不和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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