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節恕勇讓”這是我們中國人幾千年來不敗於世的根本。

儒家學說,儒字,就是人需,符合人性需要的學問。儒家創始人首先認爲,“恥,乃人禽之別也”,在如此認識的前提下,又提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治國之道。民若“無恥”,政與刑再多、再重,也難以抑制犯罪率的攀升。

然而,一旦國民能夠“有恥”和“自律”,就會自覺自願地按照社會規範和法律,調整自己的行爲,社會纔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和諧!何爲“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節恕勇讓”?

“仁”:仁人、愛人、仁愛。

中國古代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本指人與人之間相互親愛。孔子把“仁”作爲最高的道德原則、道德標準和道德境界。他第一個把整體的道德規範集於一體,形成了以“仁”爲核心的倫理思想結構,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禮、知、勇、恭、寬、信、敏、惠等內容。

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礎,是仁學思想體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他提出要爲“仁”的實現而獻身,即“殺身以成仁”的觀點,對後世產生很大的影響。《論語.顏淵》:“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又“克己復禮爲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又《衛靈公》:“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莊子.在宥》:“親而不可不廣者,仁也。”清譚嗣同《仁學.界說》:“仁爲天地萬物之源,故虛心,故虛識。”

自孔子倡導“仁”學以來,“仁”成爲中華民族的“共德”和“恆德”。孔子把“仁”作爲個人道德修養的最高境界,把“愛人”作爲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歸仁”作爲最高的社會道德理想。講“仁”,就是講人與人的關係,講人對人的愛,由對父母之愛、兄弟姐妹之愛,進而推及對他人之愛。“仁”,不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標準,講“仁愛”,成爲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理念。中國人至今仍視爲有德者爲“仁人”,無德者爲“不仁”。

“仁愛”思想,作爲幾千年來中華民族的主要價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滲透在中華民族的血液中,鑄就了中華民族的特殊品質。

“義”:大義、正義、公平、公正、公道。

本指公正、合理而應當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義”。孟子則進一步闡棕了“義”。他認爲“信”和“果”都必須以“義”爲前提。他們把“義”他爲儒家最高的道德標準之一。儒家把“義”與“仁”、“禮”、“智”、“信”合在一起,稱爲“五常”。其中的“仁義”成爲封建道德的核心。《論語.里仁》:“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又:“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孟子.離婁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中華傳統文化把“義”作爲人生的終極目標和價值取向。《禮記·中庸》:“義者宜也。尊資爲大。”中華傳統文化把義與仁並用,作爲傳統道德的核心內容,提出了“仁義道德”、“仁至義盡”、“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思想。“義”是合宜、應當、應該之意,是作爲人應該遵循的最高道義。利他,不以損害和出賣他人尤其朋友來換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義”,還有情誼、恩誼之宜,包括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牽掛、互相關照、互相提攜。親情和友情,發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義”的成分。有“義”,使友誼友情友善純久。有“義”在,朋友不會出賣朋友,丈夫也不會拋棄妻子兒女。“義”,是中華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現。

“禮”:明禮、禮貌、禮讓、禮節、禮儀、禮制。

中國古代社會準則和道德規範。春秋時的政治家子產最先把“禮”當作人們行爲的規範。孔子也要求人的言行符合禮,這“禮”既指周禮的禮節、儀式,也指人們的道德規範。他對“禮”進行了全面的論述,提出了“克己復禮”的觀點;把“禮”當作調整統治集團內部關係的手段,當作治國治民的根本。荀子也很重視“禮”,把“禮”看作是節制人慾的最好方法。戰國末和漢初的儒家對“禮”作了系統的論述,主張用禮來調節人的情慾,使之合乎儒家的道德規範。

“禮”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會交往之道。禮與仁互爲表裏,仁心愛人是禮的內在精神,恭敬辭讓是仁的外在表現。好禮、有禮、注重禮儀是中國這個“禮儀之邦”的傳統美德。中華傳統文化認爲,“禮”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標誌。“凡人之所以爲人者,禮儀也。”(《禮記》)“禮”也是治國安邦的根本。中國倫理文化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禮儀文化”。“明禮”,從廣義說,就是講文明。作爲倫理制度和倫理秩序,謂“禮制”;作爲待人接物的形式,謂“禮節”、“禮儀”;作爲個體修養,謂“禮貌”;用於處理與他人的關係,謂“禮讓”。明禮、禮貌、禮讓、禮節、禮制,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體現。

“智”:知者、明智、智慧、機智。

在儒家的道德規範體系中,“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也是儒家理想人格的重要品質之一,被視爲“三達德”、“四德”及“五常”之一。

首先把“智”視爲道德規範、道德品質或道德情操來使用的,是偉大的思想家孔子。他把“智”與“仁”、“勇”兩個道德規範並舉,定位爲君子之道,即所謂“知(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義禮智”四德並提。他從行爲的節制和形式的修飾、道德的認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義上確立了禮與智在道德體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最終,仁義禮智四位一體,相依互補,恰成一完整的範疇系統,構建爲人道的全部蘊涵。

到了漢代,儒家“五常”(仁義禮智信)確立,“智”位列其中。

智”,即智慧、聰明,有才能,有智謀。孔子認爲,有智慧的人才能認識到“仁”對他有利,才能去實行“仁”。只有統治者纔是“智者”,他們中絕大多數人都可成爲“仁人”,而“小人”無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實現其最高道德原則“仁”的重要條件之一。他們要實現“達德”,而要實現“達德”必須經過“知”的五個步驟,即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漢儒則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智”通“知”。中國古代思想家賦予“智”以豐富的道德和內涵。“智”在知道遵道。學而致知,不知不覺,智而不奸。“仁、義、禮、信”是爲人處事的基本原則,而要將這一切聯繫起來就需要“智”貫穿其中,否則即使有“仁、義、禮、信”加持於身,也都不可能通達無礙。

“信”:誠信、信任。

儒家的倫理範疇。意爲誠實,講信用,不虛僞。“信”既是儒家實現“仁”這個道德原則的重要條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養的內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們按照禮的規定互守信用,藉以調整統治階級之間、對立階級之間的矛盾。儒家把“信”作爲立國、治國的根本。漢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論語.學而》:“吾日三省吾身,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左傳.宣公二年》:“麂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說文》講:“人言爲信”。“信”是立身之道、興業之道、治世之道。誠信求和。誠信是約定俗成的社會交往準則。孔子把“信”列爲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四大科目”(文、行、忠、信)和“五大規範”(恭、寬、信、敏、惠)之一,強調要“言而有信”,“信則人任焉。”“以誠待人”、“以信取人”、“一諾千金”、“誠實守信”等傳統美德千百年來爲人們所推崇併發揚光大。

“忠”:忠誠、忠良、忠恕。

儒家的道德規範。孔子所說的“忠”,是指和別人的一種關係,盡力幫助別人叫做“忠”。“忠”又特指忠君。對長輩能盡孝道也是“忠”。孔子把忠當作實行最高道德原則“仁”的條件。孟子也把“忠”視爲重要的道德規範,即指把好的道理教給別人。漢以後出現了“三綱”,“君爲臣綱”規定了臣民對君主須絕對“忠”,忠君便成爲天經地義、永恆的倫理教條。《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忠”,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主張的一種優良品德。一提“忠”,人們往往想到“愚忠”,其實這是誤解。在孔子看來,不只是對“君”,對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個“忠”的問題。孔子時代,“君”並不稀奇,到處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實,孔子很反對愚忠,對路對心才能忠。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忠”講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謂忠,就是內心求善,外求盡職盡責。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精忠報國、捨生取義的優良傳統,“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是歷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願。忠於事業,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是中華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聖的價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

儒家的倫理範疇。主要指敬奉父母、善事父母。儒家認爲孝是各種道德中最根本的。孝是維護封建宗法等級制在家庭關係中的表現,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孝”一直視爲最高的美德,束縛了人們的思想。《孝經.開宗明義》:“夫孝,始終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又《三才》:“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論語.爲政》:“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中華民族崇尚祖輩傳承理念。主要是對父母、長輩之“孝”,強調長幼有序。孔子首創私學,把“孝”放在教學首位,說“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爲先”。人們往往把“孝敬父母”與“包銷祖國”起來,認爲“忠孝不能兩全”,甚至貶低“孝敬父母”。這是誤區。其實“孝敬父母”與“報效祖國”二者都光榮。二者可以統一,也應該統一。忠孝可以兩全。個別人受條件限制不能統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們要把二者儘量同意起來,既盡到“報效祖國”之“忠”,又盡到“孝敬父母”之“孝”。這是中華民族歷久彌新的傳統美德。

“悌”: 孝悌,從心,從弟。

儒家的倫理範疇,指敬愛兄長,順從兄長。常與“孝”並列,稱爲“孝悌”。儒家非常重視“孝悌”,把它看作是實行“仁”的根本條件。《論語.學而》:“其爲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孟子.滕文公下》:“於此有焉:入則孝,出則悌。”

小篆:悌,從心,從弟;本義作「善兄弟」解,見<說文許箸>。又心中有弟,則如同兄弟間彼此誠心相友愛之意。且以弟又有「次第」意,即有順的意味。因此「善兄弟」者,弟對兄當恭順,而兄對弟亦當愛護,順其正而加以誘掖之。

“節”:節氣、名節、操守、節制。

社會指一個人在政治上、道德上的堅定性。對內,氣節表示對一定的政治制度、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的堅定信仰。對外,氣節則指在國家和民族遭到外敵侵犯時,能挺身而出,以國家民族利益爲重,堅持鬥爭。乃至獻出個人生命。《荀子.君子》:“節者,死生此者也。”

崇尚理想、信念、信仰。孔子在《論語·述而》中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孟子在《騰文公下》中提出了“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至理名言。講氣節、重操守、重名節、軟利慾,歷經千百年的錘鍊和發展。熔鑄成爲不圖名利、爲政清廉、公正無私的高尚品質,克己爲人、自強不息、奮發有爲的偉大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氣節,成爲中華民族自尊自強的精神支柱和一個人湧葆錚錚鐵骨的人格追求。

“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中國古代的倫理道德觀念。“恕”要求推己及人,自己不想做的事,不強加給別人。在孔子的有關倫理學說中,“忠”與“恕”是並列的。因“恕”而得“忠”,爲“忠”以行“恕”。“忠恕”是實行“仁”的方法,是“仁”的內容。同時又是孔子思想的一貫之道。《論語.里仁》:“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朱熹集註:“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之辭也。”又《衛靈公》:“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勇”:勇敢、堅強、剛毅。

儒家的倫理範疇。指果斷、勇敢。孔子把“勇”作爲施“仁”的條件之一。“勇”必須符合“仁、義、禮、智”,而且不能“疾貧”,才能成其爲勇。《論語.憲問》:“仁者必有勇。”又《陽貨》:“君子有勇而無義爲亂。”又《子罕》:“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中華傳統文化對“勇”賦予了豐富內涵:“持節不恐謂之勇”,“持義不掩曰勇”,“投身爲義曰勇”,“知死不避曰勇”,“懸命爲仁曰勇”,“棄命爲仁曰勇”,“勝敵壯志曰勇”。“勇”就是要敢想、敢幹、敢闖,敢於創新,敢於開拓,敢於承擔責任,敢於說真話,敢於堅持原則,敢於實事求是。一言蔽之,“勇”就是勇敢果斷、徇義不懼、剛健不屈。中國傳統文化蘊涵的這種自強不息、英勇頑強的剛健精神,是中華民飽經磨難、歷久彌新、愈挫愈勇、愈挫愈奮的不竭動力。

“讓”:指謙讓、禮讓。

讓(ràng)是指不爭;請;任憑;許,使;被;索取一定代價,把東西給人;責備,譴責;閃避;古同“攘”,侵奪。出自於《史記·魏公子列傳》:“侯生攝敝衣冠,直上載公子坐,不讓,欲歡公子。”

對人的謙讓是中華民族的一種傳統美德。《孟子.公孫丑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相關文章